“把你们采购的调和油、玉米油等油品的质检报告拿出来看一下。”在深圳市川鸿香食品有限公司食用油生产车间内,执法人员正在对企业采购食用油原料进货渠道是否正规合法、企业生产流程工艺是否合规、是否存在食用油标签标识不规范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据了解,这是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以下简称龙岗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广东省食品生产环节“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加强龙岗区食用油生产企业食品质量安全及生产经营规范管理,保障市民用油吃油安全,开展 “让群众明明白白吃好油”的实践行动。
“食用植物调和油生产企业必须明确标识配料原料油品种及其成分比例,转基因食用植物油,必须明确标示是转基因原料。”龙岗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本次行动重点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要求,规范食用油标签标识,特别是涉转基因食品应规范显著标示,对于存在标签不符合规定、成分记录造假等现象的,将依法进行处罚。
在食用油成品包装车间内,龙岗市场监管局检查人员随机抽取三个食用油品类、每类六个样品进行检测。记者了解到,有关样品将封存送至相关检测单位并重点针对食用油内是否添加香精、香料,是否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水分及挥发物、不溶性杂质是否超标等问题进行检测。
据悉,龙岗市场监管局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之“让群众明明白白吃好油”实践行动,已完成对辖区内4家食用油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共计抽检食用油产品12批次,对发现问题的两家已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检查行动同时督促企业落实原料入厂、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控制措施;督促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食品安全顺向可查,逆向可追,责任可究。
(来源:晶报APP)
编辑 姚静霞 审核 谭凤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