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下午13时30分,备受瞩目的王宝强与马蓉的离婚案官司,将在北京朝阳法院开庭。下午1点20分左右,王宝强乘红色本田进入朝阳法院,王宝强身着黑色大衣在法院门口下车,随即吸引大批媒体记者,但他并未接受采访,径直进入法院,陪同其一起前往的还有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起淮等人,马蓉方申请不公开审理该案,本人不到庭参审。
王宝强离婚案开庭或将出示马蓉宋喆同居证据,王宝强被称死鬼!王宝强将出庭,马蓉申请不出庭,有网友曝出疑似马蓉、宋喆出轨证据,并称是强哥发现后用手机拍的,马蓉手机在聊天记录中,马蓉和宋喆互称老公老婆,还称王宝强为死鬼,连转移财产的路径都曝光,期待法律公正的判决。
今年8月14日凌晨,王宝强发布一则微博,指责妻子马蓉与经纪人宋喆存在婚外不正当两性关系,并决定解除与马蓉的婚姻关系,停止与宋喆的合作,8月15日上午,王宝强来到北京朝阳法院,起诉其妻马蓉要求离婚,在诉状中王宝强要求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判令婚生子女均由其抚养,马蓉依法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年满18周岁,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王宝强车库受访 乘平民车接律师直奔法院
离婚必然涉及财产分割问题,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对离婚后财产分割有了更明确的规定,根据新婚姻法司法解释,2016离婚财产分割最新规定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本次王宝强离婚事件已经造就了中国的一个新的现象级事件,不仅微博讨论过五十亿,甚至最高法院都为此颁布了新的婚姻法,网友们也纷纷站在王宝强这边,不管事实的真相如何,我们都希望给公众一个交代,毕竟全国人民关注这件事已经很久了。
王宝强现身
凤凰网娱乐独家联系了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郭远遥,为我们进行案件解读。郭律师表示,马蓉不出庭不会影响案情的证据,但对于细节问题的核实,会有一些影响。
此外,王宝强提供的出轨证据,仅仅有聊天记录和偶尔的开房记录是不够的。如果证据不足,那么王宝强将会对马蓉造成诽谤罪名,但如果王宝强所发布的消息都是真实的,那王宝强就构不上侵犯名誉。
1.马蓉不出庭,会对案情有什么影响吗?
郭律师:离婚案件原则上原被告双方都要到庭,因为涉及到一些隐私的问题,必须原被告双方本人来才能回答这些细节上的问题。但是案件主要还是要看证据方面,像他们分割财产、还有出轨这块的问题,就是涉及到精神赔偿这一块,还是要看双方手里有什么证据。如果王宝强提出要离婚的话,必须满足《婚姻法》规定——就是婚内和其他人同居或共同生活,这种才能构成婚姻法规定的过错,才能解除婚姻关系。所以主要还是看王宝强手里有什么证据,仅仅有聊天记录和偶尔的开房记录的话是不够的。
所以说马蓉不来的话,问题不会太大,因为不会影响案情的证据,在这方面不会有什么影响。但是对于一些细节上的问题,因为法官肯定要向马蓉本人核实一些问题,她的律师全权委,她自己不来的话,会多少有一些小的影响。
2.马蓉起诉王宝强侵犯名誉权,法律如何衡量是否侵犯名誉权?如果法院证实马蓉出轨是事实,那么王宝强还算侵犯马蓉名誉权吗?
郭律师:当第三方散布侮辱和诽谤的消息,给被害人的精神造成伤害,主要是以这个来界定侵害名誉权的法律责任。
侮辱这块王宝强可能构不上,但是诽谤,就是编造虚假的马蓉出轨的信息,争议焦点主要在这个方面。王宝强到底够不够成诽谤,得看他手头是不是有马蓉出轨的证据。
3、马蓉起诉王宝强侵犯名誉权,这个案件的胜算有多大?
郭律师:我觉得胜算马蓉在六成,王宝强在四成吧。因为这个案子不光有侮辱诽谤,还涉及到马蓉个人隐私的问题,法律上可能偏向上保护马蓉这边。
现在不知道王宝强手上有什么马蓉出轨的证据,除了短信记录是不是还有其他的,如果法院确实能证实王宝强没有诽谤她的内容,所有发布的消息都是真实的,那王宝强就构不上侵犯名誉。
夫妻俩的两场官司,在同一个法院、同一天下午开庭开打,这在近年来的北京朝阳法院也是极其少见的。
据悉,马蓉诉王宝强名誉侵权案,也在王宝强诉马蓉离婚案之后16时开庭。夫妻俩的两场官司,在同一个法院、同一天下午开庭开打,这在近年来的北京朝阳法院也是极其少见的。
王宝强的代理律师张起淮是法学硕士、教授,资深律师,曾工作于中国政法大学,代理过大量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案件。2016年8月15日,应王宝强聘请,他代理了王宝强诉马蓉离婚一案。
张起淮证实,王宝强本人和他将一起出庭。张起淮同时证实,“18日下午,我和王宝强将打两场官司。”也就是在王宝强诉马蓉离婚案开庭之后,马蓉诉王宝强名誉侵权案也在同一法院下午4时开庭。目前,王宝强新增一项诉讼请求,即向马蓉提出支付精神抚慰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导致与配偶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据查询,在司法实践中,公开判决的离婚官司里,出轨方有被法院判处支付6万元精神抚慰金的先例。
张起淮称,第一、王宝强本人特别尊重法庭。第二、王宝强特别尊重法律。第三、王宝强依照客观事实来说话,有客观证据来起诉马蓉,有法律依据来提出诉讼请求。同时,王宝强也希望马蓉有理说理,有话说话,把所有的理由都在法庭上讲出来。
17日,高晓松晒出和王宝强的合影,附文称“昨夜雨疏风骤,明日兄弟加油!”疑为正处在离婚风波中的王宝强打气。照片中,王宝强似乎精神很好,脸上露出微笑。
记者采访到从沧州赶来围观的网友,“我对王宝强比较喜欢,他们家我都去了。基本上他离婚的新闻我都在看。 自己本身喜欢王宝强,也喜欢他的电影,这个事情比较站在王宝强这一方,希望今天这个事情有个比较完整的结果。相信法律可以给出公正的裁决。”
记者还在门口采访到台湾赶来的媒体:“王宝强的《人在囧途》在台湾颇受欢迎,个人形象十分鲜明,大家都是透过这几部电影认识他的。婚变事件引起很大的关注……台湾人民力挺宝宝,希望正义之身能够站在对的那一面的人,我们都喜欢王宝强,我不认识他,但他形象很健康。”
来源 综合网络
实习编辑 偲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