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高空作业,危险!
读特记者 戴晓蓉 通讯员 深圳应急管理 文/图
2019-05-08 23:46
收录于专题: 安全课堂

高处作业时

如果没做好相关防护措施

(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

很容易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据相关资料显示

仅2019年1月份

我市就发生了5起高坠事故!

▼▼

1月5日,南山区某火电建设有限公司工人从15米高的楼层失足坠亡。经初步分析,事故原因为工人未正确佩戴安全带,未将安全带系扣在生命线上。

1月9日,龙华区一工人从1.88米高的人字梯上跌落受伤死亡。经初步分析,事故原因为工人未正确佩戴安全帽。

1月11日,宝安区一工人从四楼阳台坠落地面死亡。

1月17日,光明区轨道交通六号线工程,一工人在进行准备作业时不慎从高处坠亡。

1月18日,南山区一建筑工人不慎从楼顶女儿墙坠亡。

深圳是一个繁忙的都市

建筑的改造装修、广告牌板的安装

空调的拆装、外墙的清洗等

都会涉及到高处作业

而作业期间

不系安全带、不带安全帽

不用安全梯、不使用安全梯

等现象屡见不鲜!

高坠悲剧屡屡发生

实在令人痛心!

我们可以为此做些什么呢?

小编告诉你一个“秘密”:

如发现高处作业安全隐患

可拨打12350进行举报!

(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热线)

举报一经核实,还有奖励哦

▼▼

2019年1季度,12350热线共接到涉及高空作业安全隐患举报63起。目前已核查54宗,其中32宗属实,22宗不属实,期限内9宗未反馈。属实的每宗举报均发放奖金500元。

看到这儿

可能有的小伙伴会问:

我不是专业人员,什么是高处作业?除了安全带没有系,还有哪些安全隐患可以举报呢?

记住啦!

下面这5种都属于高空作业哦

▼▼

国家标准GB3608—93《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1.临边作业

2.洞口作业

3.攀登作业

4.悬空作业

5.交叉作业

生命安全高于一切!

绝不能有丝毫侥幸和麻痹

这份高空作业安全指南

请大家收好啦!

▼▼

      一查证件。高处作业人员须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才能上岗作业。

二查安全区域。高处作业下方须设有安全警戒区以及明显警戒标志,并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监护。

三查安全装备。作业人员应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

四查安全梯。便携式梯子应符合国家标准《便携式金属梯安全要求》(GB12142)和《便携式木梯安全要求》(GB7059)的规定,不能垫高使用,须有整体的金属撑杆或可靠的锁定装置。

五查安全作业。登高作业同一梯子或平台上严禁两人同时作业,不能违规带人移动梯子或平台。

六查防护栏。操作平台的临边应设置防护栏杆,栏杆材质和承载力应满足要求,稳定可靠。

七查作业环境。禁止夜间高处作业;禁止违规在六级以上大风、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进行室外高处作业;高压线附近施工时,应落实好安全防护措施。

八查屋面作业。涉及轻质型材屋面(如彩钢板)作业时,应搭设临时走道板,严禁在轻质型材上行走。

再次提醒您:

如发现安全隐患

除了善意提醒当事人外

还可以拨打12350热线进行举报

(举报一经核实,

可获得500元奖励哦!)

P.s举报时请说明详细地点以及安全隐患具体行为,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

      编辑 刘桂瑶


(作者:读特记者 戴晓蓉 通讯员 深圳应急管理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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