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警方通报:刑拘1人!

南方都市报
2021-04-21 09:37
摘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行为。

4月20日下午,深圳市公安局发布情况通报:

近日,警方陆续接到福田、南山、宝安等地出现疑似不法分子高价兜售化妆品,其中个别被推销人员感到身体不适的警情。警方迅速组织调查,并先后将19名相关涉事人员(17男2女,年龄在34岁至53岁之间)传唤至公安机关。

经查,相关涉事人员所推销的化妆品均系仿冒名牌产品,从市内某地低价购入后以流动推销方式高价卖出;经检验,所销售的化妆品未含致幻剂、兴奋剂及常见安眠药成分,自述身体不适的报警人毛发血液样本、尿液及所喝奶茶均未见麻醉成分;其他被推销人员均未出现异常情况。

4月14日,有网民发帖称在宝安区遭遇不法分子以兜售化妆品为名,欲对单身女性实施侵害。经核,该帖内容与事实不符。

截至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芳(女,51岁)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其他违法人员已被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4月15日,一篇引用网帖炮制的《迷药盯上了广深女孩》文章,在朋友圈及微信群疯狂传播。文章阅读量10w+,在看数8000+,引发众多网友担忧。

文章将小红书上的《每个女孩都给我点进来看!拿着袋子给你推销东西或者闻到异味撒腿就跑!》等多篇网友自述的网帖拼凑在一起。上述小红书上的网帖讲述了一名深圳女子自述被前来推销香水的男人“下迷魂药”的事情。

4月15日22时许,@广州公安 官方微博发文辟谣称,“一闻就倒、一拍就晕的“迷药”,根本不存在。目前医学领域还没有这么先进让人闻一下或吸一口就能晕的麻醉药物。”

4月16日凌晨1时25分,深圳宝安警方发布通报称,经查,现场推销人员郭某某(男,45岁)所推销香水系仿冒某名牌香水,经检验未含致幻剂兴奋剂等常见毒品及常见安眠药成分;报警人毛发血液样本、尿液及所喝奶茶,经检验均未见麻醉成分;其他在场被推销女性,均未出现任何异常情况。

记者获悉,此前网帖中涉及的推销人员郭某某也是4月20日通报的19名被传唤的相关涉事人员之一,也已被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行为。

4月16日下午,广州公安在官方微博发布消息表示,4月15日14时30分许,天河警方根据群众报警,在正佳广场抓获一名涉嫌向路人兜售仿冒品牌香水及化妆品的男子范某(男,29岁,河南省平顶山市人)。经警方调查,范某供述其兜售的仿冒品牌香水、化妆品系从批发市场购买,并曾到市内多个商场进行随机兜售。经实验室检验,该批香水、化妆品中未含麻醉剂、致幻剂、兴奋剂、镇静剂等成分,同时技术人员在自己身上进行了人体侦查实验,未发现身体异常。经走访调查,未接报有声称被侵害或身体不适的事主。

编辑 郑双喜 审核 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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