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可网上申报!佛山市高明区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启动
佛山日报
2021-04-14 20:51

4月14日,记者从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获悉,高明区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即日起开始报名。

本次申请认定的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高明区户籍人员;或持有高明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区外户籍人员;或高明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也可以是在高明区居住或考试的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或者驻高明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以上人员满足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参与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需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资函〔2020〕5号)规定进行。

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分两个阶段。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名、体检和现场受理认定。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2日至21日,第二阶段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5日至24日。

记者了解到,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模块进行报名。完成网上申报后,申请人可自行下载《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前往区教育局五楼人事股盖章。第一阶段体检时间安排为4月12日-20日(工作日),第一阶段体检时间安排为6月17日-23日(工作日),体检均在高明区人民医院进行。

网上申请完成后,申请人可持相关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普通话证书,分阶段前往高明区教育局五楼人事股(荷城街道中山路百乐街13号)进行现场确认。其中,第一阶段现场确认时间为4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第二阶段现场确认时间为6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其他未尽事宜,以省市文件精神和有关政策法规为准。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资料可在“高明教育信息网”(https://www.fsgmjy.cn)《佛山市高明区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附件中下载。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人必须在现场受理申请材料之前做好体格检查、学历鉴定等工作,确保现场确认时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教师资格申请认定资料。如存在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行为,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原题为《即日起可网上申报!高明区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启动》)

编辑 刘桂瑶  审读 韩绍俊  审核 李怡天 范锦桦

(作者:佛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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