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三月三”,三亚宣布全体市民4月14日放假一天
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
2021-04-12 16:06

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4月12日发布关于“三月三”放假一天的通知。

通知如下: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三月三”放假一天的通知

三府办函〔2021〕35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四条“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和《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第二十四条“每年农历三月三日,为本省黎族苗族传统节日”、第二十六条“三亚市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的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2021年4月14日(农历三月三日)全体市民放假一天。节假日期间,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到重大突发性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1日

(原题为《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三月三”放假一天的通知》)

编辑 张克  审读 韩绍俊 审核 曹亮 李怡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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