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全面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和房产经纪备案证证照电子化
深圳特区报记者 窦延文
2021-03-04 21:47

记者3月4日从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获悉,根据国家、省、市等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该局已经全面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暂定、四级、三级)(以下简称“资质证书”)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分支机构备案证(以下简称“备案证”)证照电子化工作。资质证书和备案证均统一使用新版本的电子证。新版本的资质证中四级、三级资质证有效期调整为三年,备案证有效期调整为一年。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提醒,该局已于2021年1月6日发布《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全面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电子化工作的通知》。请还未及时更换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四级、三级)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分支机构备案证的企业,在2021年3月31日前换取。从2021年4月1日起,原核发的纸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四级、三级)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分支机构备案证作废。

编辑 许舜钿 审读 韩绍俊 审核 党毅浩 李怡天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窦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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