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位于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的某小区中,小学生杨某与同学颜某在小区玩耍,杨某被颜某不小心扔出的文具砸中额头,杨某的爷爷、奶奶、妈妈全家出动,带杨某前往医院就诊。医院诊断杨某头部轻微擦伤,没有大碍。
杨某的爷爷松了一口气,随后找到颜某并拉着他向他的家长讨说法。在路上遇到颜某的妈妈,颜某见到妈妈后大哭,妈妈误以为对方家长打了他,随后双方发生争执。颜某爸爸随后赶到,杨某爷爷在争吵过程中不慎滑倒,右腿小腿有挫伤,双方报警求助。龙田派出所民警了解了案情后,将该案件委托给坪山区司法局驻龙田派出所人民调解员刘晓光进行调解。调解员首先征求了双方的调解意愿,随后对该案件展开了调解。
调解开始时,调解员发现了双方家长情绪都比较激动,于是,调解员采用冷处理法、背靠背调解案件,对双方当事人做了安抚工作。
调解过程中,颜某告诉调解员,杨某爷爷没有打他,只是自己因害怕大哭,双方家长听到后松了一口气。最终,经过几个小时的斡旋,大家达成一致意见:颜某的家长表示承担杨某的医疗费用,由于杨某爷爷是自己跌倒,故医疗费用自行承担。双方小朋友的家长最终握手言和,顺利签订调解协议,两个小朋友的友谊得以继续。
【相关法律附录】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编辑 伍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