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类场所垃圾分类指引发布
深圳特区报记者 林清容
2020-12-29 09:23

28日,记者从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获悉,该局发布了学校、工业园、酒店、农贸市场、机关事业单位、公园景区、医院、餐饮场所、城中村、住宅区、商务写字楼、大型商超12类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引,基本覆盖了所有公共场所,明确了各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人,全方位教你如何扔垃圾。市民可进入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官网下载该系列指引。

据介绍,其中,住宅区和城中村的指引对集中分类投放点的设施设备设置作了详细的规范要求,一一列举对各类垃圾收集容器的数量、容量、设置位置和配套设施的条件要求,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人要满足居民的投放需求。

学校场景的指引按师生的日常活动,分区进行指导,对实验科研区可能会产生废弃化学品,指引中提示,“废弃化学品按照废弃化学品有关规定进行收集处理,严禁混入生活垃圾处理体系”。

酒店指引则遵循垃圾减量原则,要求管理人员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用品;不得在会议室等办公区域使用一次性纸杯;不得在用餐区域提供一次性餐具;清洁员打扫房间时应分类收集。

农贸市场因为批量销售果蔬,产生的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数量较大,因此农贸市场指引里标注,可分段、分楼层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设置数量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决定。指引中还特别强调包装用的绳子、塑料袋等要投入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不得与厨余垃圾混投。

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商务写字楼的指引里明确提倡绿色办公,优先采购可循环利用的产品,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推广无纸化办公,纸张尽量双面书写或双面打印。另外会议室贴合实际设置带茶水过滤功能的厨余垃圾收集容器,着重提示不得使用一次性纸杯。

公园景区会大量产生绿化垃圾,所以相较于其他场所,指引增加了绿化垃圾收集点,并明确指出绿化垃圾提倡园内处理。

医院指引着重提示仅适用于医院产生的生活垃圾,医疗垃圾需按医疗废物有关规定收运处理。

深圳创新提出在餐饮场所用餐区应设置可移动分类回收车,对垃圾进行分类回收。同时,餐饮场所要提倡光盘行动,用餐区应张贴设置相关宣传海报;同时后厨区要设置油脂隔油池及收集容器,废弃油脂不得倒入下水道,相应的垃圾分类暂存点也应配备废弃油脂收集容器。

大型商超工作指引中明确指出生活(果蔬)超市不得免费向消费者提供塑料购物袋。

见习编辑 王子烨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林清容)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