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公布检测结果:一款标称“北京同仁堂99%高纯南极磷虾油”的热销产品,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检测,其核心成分磷脂含量实测为零。该产品在电商平台销量超500万件,包装上“北京同仁堂”字样异常醒目,宣传语充斥“高含量”“智利进口”“高度提纯”等诱导性表述,但其实际商标为“朕皇”,生产企业为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经销商则为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一家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孙公司。

天眼查显示,同仁堂健康为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51%。同仁堂健康的第一大股东为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股49.0731%,并通过北京同仁堂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股6.2981%。

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同仁堂健康会员”平台发布声明,对此事作出正式回应。声明称,已立即责令经销方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停止经销该产品,并开展全流程核查。声明指出,该产品“未经授权擅自突出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样,涉嫌违法”,集团已启动司法程序,对涉事企业提起诉讼。

这不是同仁堂首次遭遇品牌滥用。记者调查发现,在深圳,手机地图搜索“同仁堂”关键词,结果高达503个地点,其中约三分之二为“南京同仁堂”旗下门店,涵盖“南京同仁堂健康管理中心”“南京同仁堂药王灸”、“南京同仁堂膳小默”等各类名称,主营业务却为足疗、艾灸、肩颈按摩甚至餐饮,与北京同仁堂以中成药销售为核心的药店体系形成鲜明对比。

“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记者走进南京同仁堂健康管理中心深圳西丽店,看到这副著名的对联,对联上方还有一个同仁堂双龙商标。但再走进一看,发现这家店的主营业务是足腿经络按摩、艾灸、肩颈按摩等。

根据Wind数据,北京同仁堂与南京同仁堂虽同源清末乐氏家族,但自1955年公私合营后即分属不同管理体系,无任何股权或授权关系。北京同仁堂为北京市国资委全资控股的国有企业,其“双龙图案”商标受国家法律严格保护,仅限集团及其授权子公司在药品领域使用;而南京同仁堂实际控制人为青岛市国资委,其核心品牌为“乐家老铺”,其在深圳门店以足疗、肩颈按摩等服务为主。记者采访发现,“北京同仁堂”与“南京同仁堂”仅一字之差,造成消费者普遍误认。

更令人担忧的是,市场上大量“同仁堂”变体品牌层出不穷:如“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北京同仁堂蜂业”等,均非北京同仁堂集团直接控制,却借“同仁堂”字号之名行贴牌代工之实。2018年,其子公司同仁堂蜂业因受托生产商回收过期蜂蜜被重罚;今年3月,亦有媒体曝光市场上存在大量名称近似、混淆视听的“同仁堂”关联产品。

北京同仁堂集团在声明中强调:“从未允许任何下属公司或第三方使用‘北京同仁堂’作为产品主标识,所有授权必须严格遵循‘双龙商标’及药品属性规范。”并再次提醒公众:购买正品同仁堂产品,请认准“双龙图案”注册商标,通过官方渠道或授权药店选购,谨防“擦边球”误导。

市场人士指出,如何彻底厘清“同仁堂”字号的使用边界、重建消费者对百年品牌的信任,仍是这家始于1669年的中华老字号亟待破解的“世纪难题”。
12月17日,同仁堂股价收跌0.82%,收报32.57元。今年以来,股价累计下跌18.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