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音箱声音一个比一个大,测出来都超过130分贝了。”近日,有市民在深圳论坛发帖反映,龙华区民治社区公园每晚广场舞噪音扰民,音响音量过大,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为核实情况,10月13日晚,深晚记者前往该公园,实地探访噪音究竟是否如市民所言那般“扰人”。
记者实探:5支队伍齐舞,公园变“舞池”
当晚8时,记者刚走进公园东门,便听到阵阵“劲爆”的音乐声从园内传来。门口人行道空地上,一支十余人组成的广场舞队伍正随小型音响的节奏起舞。记者用手机分贝软件实测,音量达八九十分贝。而仅一路之隔,对面就是东边新村二区的居民楼。


进入公园,记者发现园内热闹非常,不大的空间内竟同时有5处广场舞活动。凉亭左右两侧各有队伍,一支约五六十人,另一支约四十人,音乐声与周边商户广告声混杂,形成嘈杂声浪。不远处舞台广场上,一支近百人的队伍正随大功率户外音响起舞,音乐高亢、节奏强劲,更有组织者用车载电脑播放音乐,手持话筒主持。记者走近时,能明显感受到“振人心肺”。另一支约二十人的队伍音量较小,但整体仍与各处音乐交织成“噪音交响曲”。


在舞台广场旁约三四米处,设有一块环境噪声监测屏。记者观察发现,屏幕显示数值多在55-62分贝之间,偶有突破65分贝。然而,当记者使用手机分贝测试软件靠近音响时,读数却高达85-105分贝,与监测屏数据存在明显差异。
舞台广场活动组织者表示,他们属自发组织,居民可扫码加入群组,活动时间为每晚7时30分至9时15分。
记者注意到,接近晚9时,东门处靠近居民楼的队伍已提前撤离,但园内仍有三四支队伍在活动。直至9时20分,音乐声才陆续停止,居民逐渐散去,公园恢复宁静。
法规对照:噪声排放有标准,夜间活动属违规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广场舞音乐属于“社会生活噪声”,即在商业经营、文化娱乐、家庭活动等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环境的声音。条例第五十五条明确规定,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及其附近的公共场所组织文化娱乐等活动,应当采取有效噪声防护措施,合理使用音响器材,且“中午和夜间”不得进行此类活动。
此外,依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民治社区公园属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即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2类区在“昼间”(6:00-22:00)的噪声排放限值为60分贝,超出即构成噪声污染。
街道回应:多措并举管控,违规将追责
就市民反映的问题,记者随即联系了民治街道办事处。相关工作人员回应,街道部门此前已多次组织广场舞领队及参与者召开协调会,倾听各方诉求,强调噪声管控的必要性与具体标准,推动各方达成共识、积极配合。
在具体管理措施方面,街道对公园内所有广场舞团队实行实名备案,并全员签订《广场舞文明承诺书》,承诺严格控制音量与活动时间。针对晚间高峰时段(17:00-21:00),民强社区工作站已成立现场值守小组,在公园内维护秩序、监测音量,并及时处理超标情况。
对于市民反映的“音量超过130分贝”问题,街道方面表示已加强监测频次与精度,及时劝阻纠正超标行为,并明确规定活动时间,禁止超时开展。同时,督促参与者信守承诺,将音响音量控制在《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规定范围内,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干扰。如遇多次违规、拒不配合的队伍,将联合环保、公安等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关于噪音监测数据存在差异的问题,该工作人员回应称,数据差异可能受设备型号、布设位置及周边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噪音监测设备并非由街道安装,具体情况建议向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咨询。”
记者随后进一步联系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华管理局及龙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两部门均表示非其安装。街道方面亦称不清楚设备来源,公园管理方则回应不了解安装单位且无相关记录。
记者手记:在欢舞与安宁间寻找平衡
广场舞作为深受市民喜爱的健身社交方式,其存在的合理性毋庸置疑。然而,当欢快的舞步与震耳的音乐影响到其他居民的正常生活时,如何寻求平衡便成为城市管理的一道现实课题。
民治街道已迈出管理步伐,通过备案、承诺、巡查、协调等多措并举,力图在保障市民文化权益的同时,维护社区声环境质量。然而,从记者实地体验来看,现场音量与监测数据之间存在差异,部分时段、点位噪声问题依然突出,反映出治理仍面临挑战。而那台“无人认领”的噪音监测设备,是否也暗示着在噪声监管体系中,仍存在职责不清、联动不畅的模糊地带?
要实现长效管理,既需要活动组织者与参与者的自觉自律,也离不开管理部门的持续监督与技术支撑。例如,能否引入更精准、实时的噪声监测与信息公示系统?能否进一步科学划定活动区域与时段?又能否彻底厘清监管责任主体,避免管理缺位?这些问题都值得持续探讨和推进。
唯有各方共同努力,在欢舞与安宁之间找到最大公约数,才能让公园既成为健身娱乐的乐土,也不失为邻里和谐的家园。深晚也将继续关注此事进展。
深圳报业集团记者 曾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