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揭阳市练江流域协同保护规定》新闻发布会6月13日在汕头举行,两市相关法规将在今年6月18日同步实施。此次练江流域保护协同立法,创新“一条例一规定”的协同立法模式,聚焦推动解决两市在水环境跨区域保护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将练江十年治污蝶变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固化为法规制度,为推动练江流域水环境实现长治久清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汕头市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共六章51条,以系统思维构建严密防治体系,核心聚焦“绿色治水”,推动生态修复与产业绿色转型,兼顾当前需求与长远改革。该条例一大亮点是打破了行政区划限制,专设“协同保护”一章,并创新性地规定了人大协同监督机制,明确揭阳、汕头两市人大常委会将建立监督协同机制。条例还与汕头市先前出台的全省首部河长制条例相衔接,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和绿美生态建设。
《揭阳市练江流域协同保护规定》则不分章节共13条,其内容与汕头条例中的“协同保护”专章精准对接,重点设置了9个方面的协同制度机制。这意味着揭阳市通过2019年出台的《揭阳市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和此次新出台的《规定》,形成了“条例+规定”的组合拳,共同强化练江流域的法治保障。
练江发源于揭阳市,流经汕头市潮南、潮阳区,在海门湾入海,是潮汕人民的“母亲河”。近年来,经汕头、揭阳两市共同努力,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流域水质大幅改善,实现了从普遍性黑臭到国考断面消除劣V类、再提升至IV类的重大转折性变化,为有监测数据20年以来的最好水平,创造了从“污染典型”到“治污典范”的奇迹蝶变。
据悉,这是继去年珠海、中山探索开展前山河流域保护协同立法后,广东省又一个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协同立法的重大成果。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和揭阳市生态环境局的相关负责人均表示,将立足练江流域全局,从系统治理、协同联动、构建治污长效机制和引导全民参与等方面,组织实施好上述两部法规,推动水利、水文、水生态、气象、应急等多维数据互联互通,优化水资源配置,协同预防跨界突发水污染事件,维护流域生态环境安全。
编辑 刘彦 审读 张雪松 二审 党毅浩 三审 林捷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