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一批由香港发往内地的电子产品,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使用“一单两报”功能提交原始舱单申报信息后,一次性完成了内地公路舱单和香港道路货物资料的申报工作。该批货物经深圳湾口岸顺利入境,首次实现内地与香港进口(北上方向)货物申报信息的“一次录入、两地使用”,进一步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
日前,海关总署会同中央网信办、外交部等20个部门(单位),联合部署开展为期5个月的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提出“积极推进内地与港澳‘一单两报’合作”等29项措施。2025年一季度,内地与香港双边货物贸易总额为5355.83亿元,同比增长9.1%,深圳口岸承担了内地对港货物贸易的主要通道功能,两地企业对进一步推进跨境贸易数据互联互通需求迫切。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科技处副处长吴鸿烨介绍,内地与香港“一单两报”是智慧海关建设业务场景内容之一。在国家口岸办指导下,海关总署广东分署会同广东省商务厅(省口岸办)组织协调深圳、拱北海关与香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香港海关共同推动实施。此前,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已经上线内地与香港出口(南下方向)公路舱单“一单两报”功能。此次上线内地与香港进口公路舱单“一单两报”功能,实现了内地与香港之间公路运输货物全覆盖。
作为首批使用内地与香港进口公路舱单“一单两报”功能办理进口舱单申报的企业,中国外运(香港)仓储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陈军表示,公司从事内地、香港两地进出口业务多年,之前需要向两地分别申报舱单数据,但两地要求不尽相同。“一单两报”功能上线后,只需一次录入即可完成两地申报,可节省半个小时以上,同时大大减少申报差错,省时省力。
据悉,“内地与香港‘一单两报’服务功能推进了两地企业预录入舱单数据共享互用,在港录入数据必填项最多由9项减少为0项,避免了重复录入,降低了通关成本。”深圳海关所属深圳湾海关副科长吴伟光说。
吴鸿烨表示,海关将继续聚焦内地与香港企业在通关申报方面的痛点、堵点、难点,立足企业诉求,在确保数据隐私、安全和监管要求的前提下,以智慧海关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拓宽内地与香港“一单两报”业务覆盖范围,推动跨境贸易数据共享共用,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进一步加快推动香港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