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报清言 | 个人花销岂能“转嫁”给下属单位

清风扬
2024-12-06 10:01

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委机关报,改革开放的窗口

摘要

明明是私人消费,偏偏公款报销;入账虚报瞒报,企图“瞒天过海”……个别党员干部千方百计将花销“转嫁”给下属单位,钻公款空子,手段五花八门。

这种问题为何禁而不绝?主观方面,是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存在侥幸心理,以为披上了隐蔽“外衣”,就能逃避组织监督。于是,不惜铤而走险。因此,加强思想教育、监督引导,必不可少。

同时,要在制度建设上狠下功夫。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查找制度漏洞,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细化报销流程与标准,确保各项开支有据可依,有迹可循;加强数字化监管,压实下属单位主体责任,依托大数据监管,实现财务账目线上申报、线上审批、线上报销,设置预警模型,阻断异常报销。

下属单位不是“私人领地”。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不容贪占私用。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应心中有戒、公私分明,莫图非分之利、莫取非法之财。

编辑 秦天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王雯 三审 甘霖

(作者:清风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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