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庭长凌晨酒驾被公安机关查获,武汉市中院通报

长安街知事
11-25 17:27
摘要

目前,李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犯罪,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11月25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刑一庭原庭长李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相关问题的情况通报。

通报显示,2025年10月26日凌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原庭长李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1.55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武汉中院获悉情况后,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了解情况、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违纪违法线索,并按组织程序免去其职务。11月19日,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对李某某的免职决定。

目前,李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犯罪,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公开履历显示,李某某1971年5月出生,2022年9月至2024年1月任武汉市中院刑二庭副庭长,2024年1月任武汉市中院刑一庭庭长。

今年9月,湖北省通报了5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并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会同公安机关加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协同治理,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既追究法律责任,又追究纪律责任;要加强风腐同查,既查酒驾醉驾问题,还要深挖背后的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以及说情打招呼、站台背书等问题;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典型问题,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学习典型案例通报情况的监督检查,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编辑 刘悦凌 审读 伊诺 二审 许家宜 三审 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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