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给参保人送上大红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最高可达80%
读特记者 庄瑞玉
2020-01-14 21:42

高血压、糖尿病参保人看过来,门诊用药报销比例最高可达80%!14日,记者从深圳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深圳已经建立与家庭医生签约和慢性病健康服务管理相关联的"两病"门诊用药医保专项待遇,“两病”参保人在定点基层医疗机构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接受慢病健康服务管理,其签约的家庭医生开具的医保目录内"两病"药品,大病统筹基金按照规定基数支付80%。此举预计一年能够减轻“两病”患者门诊用药负担约2.9亿元。

覆盖基本医保一、二、三档参保人

记者了解到, “两病”是最常见的慢性病,患者确诊之后往往需要长期用药。为了保障此类参保居民患“两病”后的用药保障,深圳依据国家“两病”政策的要求,发布《关于完善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两病”的用药保障机制,减轻门诊用药负担。

“深圳从多个方面明确了‘两病’患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已全面覆盖确诊为“两病”患者的深圳基本医疗保险一、二、三档参保人。同时明确,“两病”待遇执行的医保药品目录及医保支付标准按广东省的规定执行,包括109种高血压药品和83种糖尿病的药品。

据介绍,“两病”门诊用药专项待遇的医保报销水平包括:“两病”参保人在医保定点社康中心就医使用“两病”药品,大病统筹基金按照规定基数支付50%;“两病”参保人在本市定点基层医疗机构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接受慢病健康管理服务的,由签约家庭医生开具的“两病”药品门诊费用,大病统筹基金按照规定基数支付80%。

“希望通过发挥医保的引导作用,推进分级诊疗,鼓励参保人签约家庭医生,促进基层医疗机构做实做细家庭医生‘两病’管理工作。”该负责人表示。

“两病”待遇与其他医保待遇不重复享受

此外,《通知》还明确了“两病”参保人使用降血糖、降血压的药品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支付的基数计算原则,即以医保支付标准为基准,低于支付标准以实际价格为基数,高于支付标准的以支付标准为基数计算,国家集中招标采购药品的支付基数按相关规定来确定。

对于统筹基金支付后的费用,有个账余额的,按规定可从个人账户中支付。同时明确参保人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已享受本通知规定“两病”门诊用药专项待遇的,不重复享受《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下一步将完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将‘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服务纳入协议管理,并作为医保审核和监管的重点内容。同时会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推动‘两病’参保人参保信息与签约家庭医生服务信息互通。”该负责人表示。

见习编辑 关越

(作者:读特记者 庄瑞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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