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一男子欠近5000元房费,酒店倒贴500元搬家费仍不搬”事件引发热议。不少网友纷纷表示不理解“把东西收拾完扔门口不行么”,“这种警察不能驱离吗?”对此,本期《读特普法》邀请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的林小曼律师进行解读。

事件概况
截至12月7日,重庆一男子携家人入住蔚蓝拾光酒店已经4个多月,欠下近5000元房费,现在不但拒绝付费,还拒绝搬走。酒店无奈提出不要此前的欠款,并且帮其联系了便宜的出租房,甚至愿意出500元搬家费用请房客搬走,但该男子仍多次拒绝。
据此前媒体报道,蔚蓝拾光酒店工作人员称,该住客于7月底携八旬母亲和10岁孩子入住该酒店,入住房型的房费为每天140元。前两个月,该住客每天按时支付房费,到后期偶尔支付部分费用,再后来完全不支付房费。迄今为止,该住客已经欠了近5000元的房费。
该男子表示并不是不给钱,而是有案件需要前往法院处理,有十几万元欠款未能收回。自己之所以选择这家酒店,是因为距离法院较近,“我和她(酒店老板)是经济纠纷,最好的途径是法院,我要求她去法院起诉。”
酒店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老板已提起诉讼。
酒店出于什么法律风险担忧,没有强制清退该男子及家人?
林小曼律师告诉记者,这其实是很多经营者最纠结的地方:明明我有理,为什么我不能直接动手?但该酒店之所以“不敢”或者“不愿”这么做,背后的法律风险考量是非常现实的。
酒店可能会有侵权风险,虽房客违约在先,但其仍居住在房间内,属于法律意义上的“私人空间”,如酒店强行闯入、搬离物品,在搬运过程中,房客若声称丢失了贵重物品,酒店很难自证清白。另外,房客还有“八旬母亲”和10岁小孩,如在强制驱赶过程中,老人突发疾病、摔倒,或者发生肢体冲突导致受伤,酒店还可能面临巨额的人身损害赔偿,甚至是面临刑事责任。
警方能否强制驱离该男子及家人?
林小曼律师表示,在现实操作中,警方直接强制驱离的难度非常大,通常情况下是不能的。
警方的核心职责是维护社会治安和打击犯罪。这种因住宿费产生的纠纷,本质上属于民事经济纠纷。对于纯粹的民事纠纷,公安机关的原则通常是“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会建议双方“去法院起诉”。 除非该房客的行为升级为严重的治安违法行为,如在酒店大堂打砸闹事、严重扰乱经营秩序、殴打工作人员等,警方才有权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如行政拘留,否则警方必须遵循“禁止干预经济纠纷”的原则。
后续该男子可能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林小曼律师指出,虽然该男子现在能赖着,但法律的“秋后算账”是有力的。除了还钱,房客将面临信用破产,甚至牢狱之灾。
首先,该男子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酒店不仅可以要求支付欠款,还可以要求支付其强行占房期间相当于房费的“占有使用费”。这笔钱会随着房客赖的时间越长而越多。
其次,该男子可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老赖),甚至可能转化为拒执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66条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等处罚。也就是说,如果判决生效后房客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会根据酒店的执行申请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冻结其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等。这对房客的社会信用是毁灭性打击。如果法院下达了执行通知,要求房客迁出,甚至采取了罚款、拘留等司法强制措施后,房客仍然抗拒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这是刑事犯罪,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
林小曼律师分析后指出,酒店目前选择诉讼,虽然慢,从立案到开庭、到一审判决,再到执行阶段强制腾退,可能花费半年到一年的时间,但却是最稳妥的路径。建议酒店在诉讼中一并申请财产保全,即查封其银行账户,增加对方的压力。
编辑 刘兰若 审读 郭建华 二审 关越 三审 张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