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思 | 立法回应“她需求” 让城市治理更有温度

钟书见
08-08 09:57

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委机关报,改革开放的窗口

摘要

女厕所大排长龙,这一现象早已成为城市司空见惯的场景,也困扰着万千女性。如今,甘肃率先从立法层面探索破解之道——《甘肃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8月1日起施行,明确规定城市公厕女男厕位比例不低于3∶2,人流集中场所不低于2∶1。作为全国首个以立法形式规范男女厕位比例的省份,甘肃这一举措彰显了城市治理在细微处的人文关怀,更以法治之力为女性提供更温馨的服务。

世界厕所组织统计数据显示,女性如厕平均时间约为男性的2.3倍。倘若再叠加孕期、生理期等特殊情形,女性对厕位数量的实际需求远高于男性。正因如此,提高女厕位占比,已成为社会各界的普遍共识。早在2016年,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颁布的新版《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就明确提出,“人流集中的场所,女厕位与男厕位(含小便占位)的比例不应小于2∶1”。此后,不少地方围绕这一标准出台了具体落实文件。然而,这些规定大多属于行业性标准,缺乏强制性效力,导致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效果不尽如人意。

甘肃此次以立法,将“软性建议”升级为“硬性规定”,为城市公厕规划建设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这种将宏观的性别平等理念细化为具体数字比例的做法,不仅是城市精细化治理的生动实践,更是对女性群体的深切关怀,同时也标志着社会文明迈向新的高度。

值得关注的是,在解决公共场所女性如厕难题方面,深圳也进行了积极探索。其中,“潮汐公厕”就是一项颇有成效的创新举措。通过活动隔板动态调整男女厕位,有效缩短了女性如厕的排队时间。

小小厕所,连着大民生,折射出城市文明。无论是甘肃以立法形式“破冰”,还是深圳等城市的创新探索,其示范意义都远超一地一市,期待更多地方能够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通过更多制度创新,切实解决女性公共场所如厕难题,让公共服务更有温度。

编辑 白珊珊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王雯 三审 甘霖

(作者:钟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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