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论 | 以制度“硬约束”为基层减负赋能

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赵强
08-08 09:50

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委机关报,改革开放的窗口

摘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这是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为基层减负建章立制,为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提供重要制度遵循,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重要举措,彰显了我们党持之以恒纠“四风”、坚持不懈为基层减负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基层是国家治理体系的神经末梢,是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近年来,从解决文山会海反弹回潮,到整治督查考核层层加码,再到防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防止把“痕迹”当“政绩”,为基层减负持续深化。同时也要看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顽瘴痼疾,从根本上为基层减负非一日之功,必须坚持久久为功,切实把基层干部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束缚中解脱出来,以实干实功实效让人民群众得实惠,提升政策效能和社会治理整体水平。

《若干规定》最大的亮点在于“精准”与“刚性”。《若干规定》剑指问题要害,立规矩、画红线,用一系列可量化、可操作、可问责的“硬核”条款,对形式主义的种种表现形态进行了“靶向治疗”。从文件字数、会议时长、参会范围,到督查频次、考核指标,再到严禁从县及以下单位借调干部、原则上只保留一个政务APP……每一条都直指痛点,每一款都划出红线,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向长期以来困扰基层的沉疴旧疾“开刀”,体现了正本清源、激浊扬清的坚定决心。

《若干规定》的核心要义,不仅在于“减法”,更在于“加法”和“乘法”。将基层干部从无谓的事务中解放出来,这是“减法”;让基层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去察民情、解民忧、抓落实,激发其内生动力和创造活力,这是“加法”;一个轻装上阵、充满活力的基层,必将极大提升治理效能,推动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从而产生服务于民、造福于民的“乘数效应”——这些不仅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以优良作风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基层减负,减的是负担,增的是效能;破的是形式主义之弊,立的是实干担当之风。深圳的发展成就,离不开基层干部的拼搏奉献,唯有持续为基层松绑赋能,才能不断激发基层治理的“细胞活性”,为深圳高质量发展注入不竭动力与活力。全市上下当以“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将减负要求转化为改革突破的实招、治理升级的硬招、民生改善的真招,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展现出先行示范应有的担当作为。

编辑 白珊珊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王雯 三审 甘霖

(作者: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赵强)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