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思|一条视频罚45万?权力任性当休矣

尹熙
07-16 09:33

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委机关报,改革开放的窗口

摘要

仅仅在网上以视频形式分享了一道“蛤蟆汤”,就收到了一张45万元的“天价罚单”。近日,山东临沂兰山区一餐馆老板黄女士的遭遇引发广泛关注。

7月15日,山东临沂市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称,经调查,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处罚证据不足、执法程序不当等问题,对该行政执法行为予以撤销,对5名相关工作人员作出停职处理。通报同时承诺,后续将对此事件继续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确保执法公正,严谨的调查取证和规范的程序履行缺一不可。从这份通报内容来看,执法漏洞是明确存在的——仅凭一段无商业标识的分享视频,便武断确认为“违法广告”,属事实认定草率;在当事人提出听证申请后,未按规定组织听证,在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后,又未按规定期限送达书面《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存在程序失范。如此种种,暴露出权力运行的任性。

如果该执法从起点就是错的,那么,错误的原因是什么?是执法人员对法律的理解有误还是其他原因?对于公众关心的问题,期待后续调查给出清晰回答。

中央三令五申,要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小微经营主体。市场监管总局年初推出的“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意在纠偏“小过重罚”和“类案不同罚”积弊,传递法治温度与治理善意。在此背景下,基层执法更应在执法力度与温度之间找到平衡。本事件中,当地执法部门对餐馆径直开出的45万元罚单,这一“天价罚单”若真落下,非但难收规范市场之效,反而会压垮一个普通经营者。人们常说,好的营商环境如同阳光雨露。营商环境好的地方,必定不会是执法大棒乱挥舞的地方。

行政执法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关乎人们对法治的信心,也关系着市场秩序和经营主体活力。执法的威严,从来不在“小过重罚”的威慑,而在于法有据、量罚适当、公开透明。唯有将权力真正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每一次执法都经得起检验,才能避免“45万元天价罚单”这类闹剧重演。

编辑 白珊珊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党毅浩 三审 甘霖

(作者:尹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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