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协调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优化区域经济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机制是我国宏观调控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格局,是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根本目标。
区域差异大、发展不平衡是我国的一个基本国情。解决城乡区域发展不协调问题,有利于在更大范围整合调动要素资源,有利于促进人民福祉的共同增长。深圳在全国全省发展大局中肩负特殊责任,承载特别期望。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圳要全面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充分发挥科技、产业、市场等优势,更大力度服务全国全省区域协调发展。
建设好粤港澳大湾区中心城市和核心引擎之一。巩固提升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动力源作用,深圳要进一步增强大湾区核心引擎功能,做实粤港澳大湾区“一点两地”全新定位。要深化深港澳更紧密务实合作,进一步推动深化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和政策协同、资源共享,携手打造世界级大湾区、发展最好的湾区;全力推进重大合作平台建设,高质量建好前海合作区、河套合作区和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打造一批首创性、标志性改革品牌,努力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新鲜经验;增强服务其他区域协调发展的能力,主动对接长三角、京津冀协同发展,衔接好中部崛起等重大战略。
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是城市发展提质增效的有效举措。深圳要加快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因地制宜谋划推进城市工作,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建设富有活力的创新城市、舒适便利的宜居城市、绿色低碳的美丽城市、安全可靠的韧性城市、崇德向善的文明城市、便捷高效的智慧城市。积极推进深圳都市圈建设,探索跨市域协同治理机制创新,充分发挥都市圈规模经济效应,形成更为完善的产业生态。加快推动与周边城市协同融合发展,实现区域产业共兴、要素共用、服务共融,促进全省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扎实推进对口帮扶协作,助力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等振兴发展。
优化国土空间发展格局。国土空间发展格局是否合理,决定能否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要实施好《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加快转变超大城市发展方式,筑牢安全发展空间基础,打造均衡发展、特色鲜明的城市空间格局、全域创新空间格局、生态空间格局。进一步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集约利用存量土地空间,聚力城市内涵式发展,统筹做优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着力提升城市发展集约度和综合承载力,为支撑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筑牢根基。
加强海洋开发利用保护。建设海洋强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战略任务。深圳要充分发挥海洋资源的优势,经略海洋、向海图强,加快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要打造现代海洋产业体系,聚焦海洋科技创新,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把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海洋开发的总布局之中,促进人与海洋和谐共生,加强海洋领域国际交流和合作,打造海洋强国城市典范。
上下一条心,下好一盘棋。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是广东高质量发展的最大短板,也是最大潜力板。“十五五”时期,深圳要坚定扛起经济大市挑大梁的责任担当,持续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取得实质性突破,推动区域协调发展迈向更高水平,加快把短板变为潜力板,为全国全省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编辑 吴诗敏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王雯 三审 詹婉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