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收到了退回的诉讼费,真是太快了!”当事人王某在电话中感慨道。
近日,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法院(下称“深汕法院”)退还胜诉方王某的6000多元诉讼费到账,此时,距离案件结案不到两天时间。
这一幕正是深汕法院致力于缩短退费周期、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全面推行诉讼费用“主动退”工作机制的生动写照。
从“申请退”到“主动退”
“没想到法院会主动联系我退还诉讼费,真是太感谢了!”老刘竖起大拇指说道。
老刘是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当事人,在立案时填写了《诉讼费退费账户确认书》,案件经调解顺利结案。随后,深汕法院迅速启动诉讼费用退还程序,主动联系老刘退还诉讼费。
过去,像老刘这样的当事人在办理诉讼费退费时,需要到法院提交退费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身份证、银行账户信息等书面材料,如今只需在立案时填写《诉讼费退费账户确认书》,案件一结,法院就会开启“主动退”。
“您好,我是深汕法院的工作人员,我们发现您填写的退费银行账户信息存在错误,想跟您核实一下银行账户信息。”
“哎呀,我年纪大了眼睛花,谢谢你们这么细心!”
值得一提的是,老刘在填写退费账户时不小心少填一个数字,深汕法院工作人员发现后及时联系老刘核对信息,更正错误,避免了因账户信息错误导致的退费失败。
“我们建立了‘三主动’工作机制。”深汕法院工作人员介绍,“一是主动告知退费政策,二是主动核查账户信息,三是主动发起退付流程。”考虑到当事人填写账户信息时可能出现疏漏,工作人员会重点核对账户信息,确保每位当事人都能顺利收到退费。
数据显示,自深汕法院推行诉讼费“主动退”以来,类似老刘这样享受“主动退”服务的当事人已达上千人次,累计退费金额达800余万元,切实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负担。
从“当事人跑”到“数据跑”
“您好,这是《诉讼费退费账户确认书》.......”
在深汕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工作人员正为当事人讲解诉讼费退费需要办理的相关程序。
深汕法院位于深汕特别合作区,距离深圳市区约100公里,部分来自市区的当事人前来立案往往需要长途往返。立案窗口的工作人员小陈还记得,之前有位当事人为了退800多元诉讼费,专门请了半天假坐高铁赶过来,结果材料不全白跑一趟。
这种地理困局催生了司法服务的破茧重生。
针对深汕特别合作区群众往返法院不便的实际情况,深汕法院创新构建“线上+线下”双轨服务模式。线上立案环节嵌入退费账户信息采集模块,当事人通过电子诉讼平台完成立案时,系统会自动提示完善退费账户信息;线下则由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一对一”指导填写纸质确认书。
案件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无需再来法院办理退还预缴诉讼费的手续,即可收到诉讼费退还款项。这种“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服务创新,有效解决了深汕特别合作区与深圳市区距离较远带来的诉讼不便问题,真正落实了从“当事人跑”到“数据跑”的司法便民服务。
从“人工筛”到“智能退”
“以前筛查案件需要人工一个个翻档案,现在可方便多了!”深汕法院工作人员介绍。
日前,深汕法院上线全新退费系统,将诉讼费退费及追缴信息登记纳入信息化功能模块,只要案件一结案,系统就能自动抓取当事人的退费信息,还能智能筛查出需要退费或追缴的案件,进一步维护了诉讼费“主动退”的及时性、精准性和全覆盖性。
“之前有个劳动纠纷案的当事人王女士,结案后就回了老家,系统三天内就标记出这笔待退的2000元,我们主动联系时她正在医院给孩子缴费,接到电话直说‘这笔钱来得正是时候’。”工作人员回忆道。
此外,深汕法院同步建立了严格的筛查机制,全面开展已审结案件“诉讼费清退、催缴、执行”行动,边查边清、立行立清,确保每一笔诉讼费都能精准到账、每一“分”司法公正都不被遗漏。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从“申请退”到“主动退”,从“当事人跑”到“数据跑”,深汕法院改变的不只是服务模式,更是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实践,是“如我在诉”初心的真诚回响。
下一步,深汕法院将继续聚焦群众诉求,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积极主动、全方位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让诉讼服务从“走新”到更“走心”。
编辑 秦天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党毅浩 三审 陈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