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丝钉从天而降砸在脚前,一米多长的晾衣竿坠入幼儿园,烟头落入阳台烧焦袜子……近日,多位市民向读特新闻记者报料,其居住的小区接连发生高空抛物事件,坠落物品五花八门。这些“天降之物”不仅让居民们忧心忡忡,也暴露出高空抛物防治中监控设备缺位、微小物品追踪困难、居民安全意识不足等问题。
记者调查发现,高空抛物的防治正面临多重挑战,而6月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试图为这道难题提供系统性解法。
十余天发生三起高空抛物,小区监控缺位难溯源
“在小区散步时,一颗螺丝钉突然掉在面前,我前面还有个小女孩刚走过。”5月26日晚,龙华区某小区业主安女士(化名)经历了惊险一幕。更让安女士感到担忧的是,这已经是该小区十余天里发生的第三起高空抛物事件。
掉落在安女士面前的螺丝钉。
读特新闻记者从小区业主处了解到,5月15日,该小区就曾有钻头从高空坠落,插入草坪中。5月19日,小区的幼儿园内又掉落了一根晾衣竿。
从高空坠落的钻头插入草坪中。
掉落到幼儿园的晾衣竿。
业主韩先生(化名)的孩子就读于上述幼儿园,事发后他立即向物业工作人员申请查看监控,试图找出抛物者。然而,物业工作人员却表示,小区仅部分楼栋正面安装了高空抛物摄像头,幼儿园处在监控盲区,无法锁定具体源头。
小物品大隐患,超高层追踪难度大
安装监控后,是否就能彻底解决高空抛物追踪问题?福田区某小区业主陈女士(化名)的遭遇给出了否定答案。
陈女士向读特新闻记者反映,6月19日,一枚电钻头从高空坠落到她居住楼栋的一楼地面,所幸未伤及行人。更早之前,她的阳台还曾遭遇烟头“空袭”,烧坏了她晾晒在阳台的袜子。“幸好只是熏黑了一块,没有点燃衣物造成火灾。”陈女士回忆起当时的经历仍心有余悸。
落入阳台的烟头已将袜子烧黑。
读特新闻记者就此事向陈女士所在小区的物业公司了解情况。物业工作人员表示,该小区虽已安装多组监控设备,包括从下往上拍摄和从对面楼栋交叉拍摄的摄像头,但由于陈女士居住的楼栋是小区内一栋30余层的超高层,想要追踪抛物点,面临巨大挑战。“特别是对于烟头、钉子等小物品,以及透明或白色的物件,现有摄像头难以精准捕捉其坠落轨迹并定位源头。”工作人员坦言。
阳台堆有杂物坠落风险高,律师:事前预防是根本
“发生多起高空抛物事件后,我们小区业主还发现部分住户在阳台上堆放有大量杂物,绿植也未设围挡。”韩先生担忧地表示,极端天气下这些物品极易坠落,而物业仅能依靠排查和口头劝阻的方式来应对,效果有限。
韩先生拍摄的小区内某家住户的阳台。
“事后排查溯源固然必要,但事前预防才是根本。”陈女士所在小区的物业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在提升业主们的安全意识方面,物业日常会通过悬挂警示标语、张贴告示、业主群宣传等方式进行教育,并特别针对高空抛物高发的装修期,要求业主提前报备,明确告知相关危害及法律责任。
针对高空抛物事件的应对与预防,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深圳市法学会理事潘翔提醒居民,若遭遇高空抛物事件,即便没有造成实际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也应立即报警处理,并同步向小区物业报告,要求其保存、调取监控并出具事件证明。居民个人也应及时取证,拍摄抛物过程、坠物位置、坠落物体以及可能的抛物楼层。特别是可以打开手机相机的水印功能,记录下时间和地点。若有目击者,也要留存其联系方式。
同时,潘翔也建议物业服务企业提前采取预防措施,包括设置警示标识、定期巡查外墙隐患、组织法治宣传等。特别是要安装可拍摄建筑物外立面、公共区域的广角摄像监控。在威慑高空抛物行为的同时,为锁定侵权人提供关键证据,降低“全楼居民连坐赔偿”的风险。
高空抛物纳入治安管理处罚,将构建起梯度治理体系
6月2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修订的一大突出亮点,是将“高空抛物”行为明确纳入治安管理处罚的范畴。
根据新法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有危害他人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危险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就已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构成高空抛物罪。”潘翔指出,《刑法》中规定的高空抛物罪,需达到“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但在司法实践中,许多未达到“情节严重”的抛物行为难以追究其刑责。而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只要高空抛物存在危险性,即便未达“情节严重”,行为人也应承担治安违法责任,这与《刑法》形成了有效衔接。
“这是针对民生关切问题的精准立法。”潘翔表示,此举将进一步构建起民事、刑事、行政法律规范全方位的梯度治理体系,提升公众安全感,遏制高空抛物违法行为。
(本文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编辑 刘悦凌 审读 郭建华 二审 关越 三审 刘琨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