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开罚!中山开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新规首张罚单
南方+
2020-11-04 23:19

中山城市管理新规《中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已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近日,新规首张罚单已产生,东凤镇和西区分别对辖区内的一宗乱张贴和一宗偷倒建筑垃圾行为进行了查处。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中山将继续加强新规的宣传解读和执行力度,推动新规真正落地,形成依法治理和全民共治的城市管理格局。

乱张贴招工广告被罚500元

《条例》的首宗处罚案例发生在东凤镇。今年10月22日,东凤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在该镇置业路和同吉路交界处,发现李某焕未经相关部门许可,在沿街建筑物外墙张贴招工广告。

东凤镇乱张贴招工单张。

该行为违反了《条例》第二十四条关于“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不得擅自在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东凤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张贴,即日内清理已张贴的广告,并给予罚款伍佰元的决定。10月28日,当事人已缴清罚款并自行清理上述地点乱张贴的宣传品。

东凤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查处乱张贴行为当事人。

事实上,针对“城市牛皮癣”问题,《条例》采取了治理与疏导相结合的管理措施,除了处罚,《条例》还对如何规范张贴宣传品提供了指引。《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镇政府、街道办应当选择街巷和住宅小区等适当地点组织设置张贴宣传品的公共信息栏,为发布信息者提供方便,并负责维护管理。

偷倒建筑垃圾受处罚

10月29日,西区街道社区创文巡查人员发现下闸路有建筑垃圾偷倒现象,并立即报由西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理。

工作人员发现该批建筑垃圾时,清倒当事人已离开现场,随后,西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区街道公安分局,结合视频监控和周边环卫工人的描述找到了当事人。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法律法规教育,并要求他立即整改。当事人也认识到了自己错误,在清完垃圾之后来到西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受处理,执法人员按照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了处罚。

西区街道社区下闸路出现建筑垃圾偷倒现象。

《条例》对一些容易被忽略的不文明行为也作了相应规定。如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的,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乱倒生活污水、污油、粪便,乱扔果皮、纸屑、烟蒂、饮料瓶罐等生活垃圾的,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翻拣垃圾造成垃圾散落或者派发宣传品造成宣传品散落地面的,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行为,并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工作人员查处西区街道社区下闸路偷倒建筑垃圾案件。

西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赵金表示,《条例》出台实施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更有法可依,处罚依据更加清晰,基层执法工作更有力。由于目前市民对新规的了解认识仍需强化,执法队伍在执法过程中对一般的轻度违法违规行为将优先采取告诫和教育手段,责令违法当事人进行整改,对于屡教不改或知法犯法者,则依法予以严厉处罚。

编辑 董雯静

(作者: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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