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记者从深圳市政府网站获悉,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深圳市关于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基层社区、社会组织开发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吸纳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参与公共服务和基层社会治理。同时发布《深圳市社会工作类专业技术人员薪酬指导价位表》,薪酬指导价中位值最高可达18782元/月。
《措施》共分五个大项、20条小项,旨在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社合作、多方支持的社会工作运行机制,提升深圳社会工作服务水平,更好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在社会服务、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首先,《措施》明确了社会工作职业定位:社会工作是在社会服务和社会治理领域,综合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知识和技能,为有需要的个人、家庭和群体、组织提供公共服务、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的职业活动。
同时,提出稳步发展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卫生健康、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16个领域社会工作服务。
《措施》制定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动态管理体系,包括健全持证上岗制度、建立从业人员招聘录用平台、健全职级体系和薪酬保障、加强人才队伍教育培训、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机制、建立社会工作从业人员信用监管机制等6方面。
其中,《措施》规定,本措施实施后新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的,社会工作岗位从业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到2023年,实现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的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全员持证上岗。
根据《深圳市社会工作类专业技术人员薪酬指导价位表》,特殊领域高级社会工作师一级薪酬指导价中位值最高,为18782元/月;整体薪酬指导价平均值为一般领域8891元/月,特殊领域9255元/月。根据深圳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薪酬指导价原则上每3年调整一次。
此外,《措施》制定社会工作服务监管体系。按照“谁使用、谁购买”的原则,建立市、区党政机关、群团组织、街道办事处分层次分领域按需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供给机制。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采取项目购买方式,一般以3年为一个购买周期。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整体打包费标准不低于一般领域16.3万元/年/人,特殊领域16.9万元/年/人。
《措施》还提出,健全退出机制。对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要依法吊销其登记证书。计划用3—5年时间,淘汰一批内部治理混乱、服务质量水平低、长期不开展业务活动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培育一批运行规范、专业突出、高质量发展的品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编辑 关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