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进一步减负,充分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提升创新绩效,更好发挥科技支撑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日前,科技部公布《关于持续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 激发创新活力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减轻科研人员负担并强化激励,引来深圳科技界强烈反响。他们表示,通过减负和保障奖励一“加“一“减”,让科研人员充分享受科技创新的红利,极大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的积极性。
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公共经济研究所执行所长汪云兴表示,大家都说创新驱动发展,那什么来驱动创新呢?答案是人才。如果追问如何才能激发人才的创新活力,我们发现,总抓手应该还是科技体制改革,“减负行动”是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
汪云兴表示,纵览《通知》有两个关键词——一“加“一“减”,“减”即减负,通过解决科研人员反映强烈的科研管理中表格多、报销繁、牌子乱、检查多、论文至上等突出问题,建立服务于人的创造性活动的科研管理机制。通过上一轮减负专项行动的深入实施,减掉创新人才的“繁枝冗叶”,已经取得初步进展。这一轮新开展的专项行动更多是“加”,即保障激励,回应科研人员新期盼。通过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扩大青年科学家项目比例、加大软科学研究支持力度、保障优秀青年科研人员科研条件和收入待遇等,让科研人员充分享受科技创新的红利,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的积极性。通过一“加“一“减”,破除制约科技创新的制度藩篱,改善创新环境,提升创新效能。
“‘减负行动2.0’立意高远,将有效释放科技创新潜力。”中科院青年创新促进会深圳先进院小组组长李烨研究员表示,减负行动明确提出,支持科研单位对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设立青年科学家、特别研究员等岗位,在科研条件等方面给予必要保障,让他们青年人十分振奋,总书记曾说过创新型青年人才,是国家创新活力之所在,也是科技发展希望之所在。行动的出台让他们看到国家正在营造让青年人才大展拳脚、人尽其才的政策环境,这将充分调动优秀人才的主观能动性。
深圳北芯生命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董事长宋亮表示,自“减负行动1.0”行动开展以来,已经能明显感觉到科技项目申报的表格更少、数字化程度更高。然而,在企业与高校、医院等科研机构的合作过程中,在科技成果转化、科研人员保障激励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足。
本次“减负行动2.0”的推出,实现了对上述痛点的精准狙击,有利于强化企业与科研机构的合作,进一步深化“产学研(医)”的合作模式,产生更多有价值的创新产品。另一方面,实施贴合实际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加强科研人员的必要保障等新的举措,也有助于科研人员将更多精力聚焦于科研工作,推动国家科技的创新与发展。
市科创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深圳持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在优化调整行政职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政务服务取得亮眼的成绩,比如,2019年以来变更取消行政职权事项31项,梳理所有行政职权事项37个,全部纳入权责清单系统管理;前移服务窗口,在南山、龙华、坪山等区的部分街道设立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工作站;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研发资助与高企培育整合成“一件事”,实现一次申报、分类流转、同步审批。优化办事流程,不断扩大“无纸化”申报事项范围,截至目前达到18项。
该负责人表示,深圳未来将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为抓手,在即将正式施行的《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基础上持续发力,推动相关政策加快落地见效。
编辑 许舜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