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酒给未成年人,罚3万!深圳人有了健康基本法
读特记者 罗莉琼 通讯员 深卫信
2020-10-29 19:08

“居民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以后,这句话不仅仅是一个口号,更是法律。

10月29日,深圳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以下简称《健康条例》),作为深圳人的健康“基本法”,《健康条例》是国内首部地方性健康法规,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实施后,深圳将对未成年人全面禁酒,而每年8月也将成为法定的深圳健康活动月。

健康不是不生病

社会适应能力也要算

提起健康,大部分人觉得不生病,身体指标正常就算健康。而然,《健康条例》却告诉你,“没那么简单”。

根据《健康条例》规定,健康包括“人的生理健康、心理健康和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也因此,在《健康条例》中,除了明确健康服务外,也对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能力提出了要求。

在“社会适应能力”上,《健康条例》要求中小学校应当每年组织开展在校学生社会适应能力测试,此外在健康教育上,也要纳入社会适应知识与技能。与此同时,学校、学前教育机构和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要注重对学生和幼儿个人生活自理能力、社会交往能力、道德规范约束能力等社会适应能力的教育和培养。

而提起“心理健康”,近年来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问题也备受关注。对此,《健康条例》则要求教育部门应当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健康教育内容。学校应当设置心理健康辅导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或者辅导人员,建立学生心理健康评估、预警和干预工作机制,推进在学生体检中开展心理测试,引导学生预防和减少心理健康问题,培养学生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健康素养。

值得注意的是,孩子的心理健康不仅仅是学校的事,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也有义务,要关注未成年人情绪状态,及时进行心理疏导。而为了保障市民的心理健康,《健康条例》也要求妇幼保健机构和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提供精神卫生、临床心理等专业技术服务,每个街道应当至少有一家社区健康服务机构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

鼓励餐厅“秀出”食品热量

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在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基础上,《健康条例》也加码,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精饮料”。

《健康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专门为未成年人服务的社会福利机构;主要为未成年人提供教育、教学、活动的场所禁止销售酒精饮料,禁止使用自动售卖设备销售酒精饮料,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精饮料。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对不能出示身份证件的,不得向其出售酒精饮料。对于违反这一规定的,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三万元罚款。

此外,和今年7月《征求意见稿》不同,最终的《健康条例》还要求酒精饮料、碳酸饮料的销售者应当在货架或者柜台上设置符合标准的健康损害提示标识。酒精饮料、碳酸饮料健康损害提示标识的制作标准和设置规范由市卫生健康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而如果商家不设置相关标识,则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罚款。

除了让未成年人远离烟酒,对于奶茶、炸鸡等高糖高油食品也会影响孩子的健康。对此,《健康条例》则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和集体用餐食堂对所提供食品的热量和主要营养成分等进行标识,并鼓励食品生产者生产低盐、低油、低糖、无糖食品,并在包装上作显著标识。此外,鼓励商店、超市等开设低盐、低脂、低糖食品专柜。

除了饮食外,《健康条例》也要求中小学校应当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和眼保健操制度,每天安排学生体育活动时间一小时以上,健康教育课程每学期不得少于六个课时,保证学生能熟练掌握二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而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也将纳入学生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健康生活方式、伤害防范能力等健康素养水平。与此同时,未来深圳也将加强网络游戏内容监管,为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交往空间、交往文化。

看病须“实名制”

人人要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

对于市民就医而言,《健康条例》的出台也将带来新变化。

根据《健康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基本健康服务实行实名制。除紧急救治外,居民接受基本健康服务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而在实名制的同时,每个人都有配合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义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应当向居民本人开放,实现在线查询、下载、更新、使用、授权等功能,居民接受医疗服务时,医疗卫生机构可以查阅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

在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同时,《健康条例》也明确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不得用于任何商业用途,并对未经居民同意,对外提供、泄露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居民身份资料的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关的法律责任。

在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同时,深圳也将建立居民健康积分奖励制度等激励机制,对居民参与健康促进、体育健身、健康管理和健康社区建设予以积分,并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提供积分兑奖服务。

8月就是“健康月”

城市规划也得过“健康评估”

与《征求意见稿》不同,《健康条例》还将每年8月定为深圳健康活动月。

据悉,深圳健康活动月期间将发布健康城市统计调查数据和报告、居民健康白皮书,并开展健康公益宣传、学术交流、成果展示等活动和促进健康深圳建设的其他活动。与此同时,全市健康公共服务设施也将举行开放体验活动。

除了设立了“健康月”《健康条例》也明确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

根据《健康条例》要求,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健康深圳建设作为城市建设与管理的基础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城市发展中,也要将健康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因素,保障健康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完善健康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和标准。

值得关注的是,以往工程项目开工之前往往要过“环评关”,提前评估是否会对环境造成破坏。今后,很可能要加上“健康评估”。

哪些情况需要进行“健康评估”?《健康条例》也明确在制定国土空间规划和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等规划,或是制定涉及公众健康的规范性文件,或是建设属于规定的工程项目的,应当开展健康影响评估,未经评估或者经评估将对公共卫生安全或者人体健康产生较严重不利影响的,不得出台或者批准实施。

见习编辑 连博

(作者:读特记者 罗莉琼 通讯员 深卫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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