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式消费乱象丛生顽疾难除?广东省消委会开出“药方”
记者 李明
2016-06-15 15:55

6_6

针对广东预付式消费存在的种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携手全省23个地市(区)消委会,联名向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及国家商务部提交整治规范预付式消费问题的建议报告。6月14日,记者从广东省消委会了解到了这份报告的详细内容。

广东11个城市去年受理相关投诉7000余件

报告向上述部门通报了广东预付式消费相关投诉数据及案例,剖析了预付式消费侵权现象及问题产生的原因,并代表广大消费者提出了关于加强立法、强化监管及推动共治等方面共十余条解决建议。

据广东省消委会介绍,此次广东省消委会系统联名“上书”国家有关部门,主要源于近年在广东,预付式消费侵权问题频发,相关消费投诉逐年大幅增长,消费过程中的虚假宣传、消费欺诈及服务陷阱等常见“消费大坑”,以及维权过程中面临的举证、追责及索赔等诸多困难,常常困扰消费者。

2013—2015年广东11市消委会受理预付式消费投诉统计

图片1

说明:广东省11市消委会是指广州、深圳、珠海、佛山、韶关、河源、梅州、中山、阳江、肇庆、云浮等11个地级市消委会。

此外,个别不良商家高风险经营导致破产倒闭,甚至恶意卷款“跑路”,往往因涉案人数及金额规模较大,从而容易引发群体性维权事件,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社会和谐稳定造成严重的危害。

广东省消委会找“病灶”开“药方”

为化解预付式消费纠纷及矛盾,广东省消委会自今年1月开始,根据广州、深圳消委会前期调研材料,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预付式消费问题专项调查,摸清全省预付式消费投诉情况、存在问题及发展趋势等,并在今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期间,召集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监管部门、行业协会、法律专家、媒体、企业及消费者等社会各方代表,共同探讨预付式消费问题的“病灶根源”,找准破除预付式消费顽疾的“处方良药”。

091801j012o4da30xya2z0

预付式消费即便有卡在手,也往往难免因商家跑路而钱款被卷走的情况。

综合广大消费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后,广东省消委会认为,预付式消费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三方面:

法律规范问题。我国目前专门针对预付式消费的法律规范,仅有商务部2012年9月份出台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是行政规章,层级较低,且规范对象及适用范围都比较有限。

执法监管问题。目前监管体制不完善、监管机制不健全、监管职责不清晰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无论是主体监管、行为监管还是信用监管,都实施不是很到位。

商业诚信问题。一些经营者缺乏守法诚信的意识自觉,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不惜采取损害消费者权益等不当手段来谋取自身利益。

鉴于此,广东省消委会在提交国家有关部门的报告中,针对预付式消费问题产生的原因,建议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对预付式消费进行专项立法,出台国家层面的法律规范,并在立法中以问题为导向,重点解决预付式消费的准入、规范、监管及维权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议国家商务部作为预付式消费的重要监管部门,积极推动预付式消费立法,健全执法监管体系,推动社会协同共治,并积极探索采用信用监管、第三方监管、推行先行赔付等有力监管手段引入行业连带担保、资金第三方存管、行业消费卡退卡等制度规范,切实整治和遏止预付式消费乱象。

广东省消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希望推动有关部门加强对预付式消费规范的顶层设计,引起社会各界对预付式消费问题的重视,形成社会各方的合力,共同解决预付式消费存在的问题,铲除预付式消费侵权顽疾,为消费者营造能消费、愿消费、乐消费的良好消费环境。

编辑 多多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