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消委会发布消费提示:大额预付购买互联网家政服务须谨慎
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陈行 通讯员 粤消宣
2022-10-31 20:53

10月31日,记者从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获悉,今年前三季度,广东全省消委会受理家政服务消费投诉量同比增长450.35%。为提醒消费者规避消费风险及引导安全文明、科学理性消费,广东省消委会近日发出家政服务消费提示。

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指出,从近期投诉情况看,部分互联网家政服务平台存在“重营销轻服务”情况,因大肆发布广告、快速扩张布点等,导致高运营成本与行业传统盈利模式不匹配,使得资金链断裂,无法正常运营。大量通过预付费方式购买家政服务的消费者,既无法预约服务,又不能实现退款。

对此,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建议消费者在选择互联网家政服务平台时,要多渠道了解商家口碑,了解商家运营能力与销售数量是否相匹配,考虑宣传价格是否远低于服务成本等,谨慎选择一次性大额支付且周期较长的预付费套餐,防止平台“暴雷”“跑路”,带来自身财产损失。

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从消费者投诉处理发现,部分家政公司存在夸大、虚构家政服务人员从业经验、资质、工作成果等情况,如向消费者提供的服务人员信息中,不同人员的从业经验、资质、服务成果图片竟完全一致等。对此,其建议消费者要选择正规的家政公司,了解家政公司资质及服务人员健康、背景等信息;同时要通过查看、询问等方式仔细核对家政服务人员相关信息是否与宣传表述一致,防止因宣传与实际不符而影响服务效果。

目前,家政服务行业缺乏服务质量、服务流程、服务收费等方面的相关标准,大多是由服务企业自行定价和设定标准,而部分互联网家政平台为吸引流量,在宣传时以低价为卖点,后续服务却货不对版。因此,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建议消费者在选择家政服务时,应清晰了解收费标准,以及对应的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质量等详细信息,并写入服务合同协议,避免遭遇广告宣传“物美价廉”,而服务“货次价高”的情况。

此外,部分家政服务公司在与消费者签订合同时,提供的格式条款存在不平等内容,如消费者对服务不满意,家政公司只安排更换服务人员或延期服务,一律不返还费用等。因此,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建议消费者在签订合同前,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内容,发现不合理、不公平的内容,要拒绝签订;尽可能细化合同条款,明确约定服务时间、地点、价格、项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尽量避免因合同不平等格式条款或约定不清晰等情形,导致自身权益受损。

(原标题《广东省消委会发布消费提示:大额预付购买互联网家政服务须谨慎》)

编辑 特区报-王子烨审读 韩绍俊审核 编辑-关越(客户端)
(作者: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陈行 通讯员 粤消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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