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院: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力争提前两年完成
记者 李舒瑜
2016-02-02 09:13

2月1日,深圳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万国营在向大会作工作报告时表示,今年市中院将重点抓好十项改革,力争提前两年完成新一轮司法改革中属于地方事权的改革项目。

法官人均结案数是全省的2.2倍

去年,深圳市法院收结案件数量创历史新高,共受理各类案件286387件,同比上升27.1%,新收案件量位居全省法院第一;办结224488件,同比上升8.1%,约占全省法院的五分之一。市中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6525件,办结39640件,同比分别上升16.1%和13.2%。

在案件数量大幅增长的情况下,办案质效持续向好,信访投诉量同比下降12.7%。法官人均结案数量由2013年的158件、2014年的194件,上升到2015年的217件,是全省其他法院平均水平的2.2倍。

比如,针对“3·30”房地产新政,及时出台裁判指引,依法制裁恶意违约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审结二手房买卖纠纷3926件,同比上升191.7%。

案多人少矛盾仍然突出

报告同时也指出,深圳市法院工作还面临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审判执行工作面临巨大压力。去年全市法院干警加班加点办案,已到负荷极限,但存案仍达6.1万件。我市法院辅助人员十分紧缺,今年案件总量预计将突破30万件,案多人少矛盾会进一步加剧。

二是审判法庭严重短缺,办案条件亟需改善。按去年案件量计算,全市法院审判法庭缺口140个,部分案件无法在审限内开庭,严重影响办案效率。

重点抓好十项改革

过去一年,深圳市司法改革开创新局面。深圳市中院被《中国新闻周刊》评为“影响中国”2015年度法治人物,是全国法律界唯一获奖单位。

新的一年,报告提出仍然要全面推进司法改革,重点抓好十项改革,力争提前两年完成新一轮司法改革中属于地方事权的改革项目。

这十项改革具体为:继续深化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完善司法责任制;全面建立辅助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完善法官及审判辅助人员绩效考评机制;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完善简易案件快速处理机制;深化诉讼服务中心改革;推进审判权与执行权相分离改革;探索任期制法官制度;加快推进前海法院综合改革。

提前两年完成新一轮司法改革,时间节点在哪里?前两天深圳市中院发布的司法改革白皮书提出,力争在2016年底前率先基本完成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中属地方权限范围内的改革任务,为全国法院司法改革提供更多经验和借鉴。

编辑 欧阳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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