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妹纸介绍了15个老乡偷渡到大亚湾打工 获刑七年

记者 陈海峰 通讯员 卢思莹 黄春艳
2016-06-12 22:25
摘要

越南妹纸阮某(越南文名:NGUYEN THI HUONG)经蛇口偷渡到中国找工,尝到甜头后,主动联系蛇头,继续介绍了有15名老乡来中国打工,阮某被判刑7年,处罚金一万元,并被判驱逐出境。

越南妹

越南妹纸阮某(越南文名:NGUYEN THI HUONG)偷渡到中国找工,尝到甜头后,主动联系蛇头,继续介绍了有15名老乡来中国打工。在打工所在地——惠州大亚湾被人举报,阮某被判刑7年,处罚金一万元,并被判驱逐出境。惠州市大亚湾法院6月12日向媒体通报了此案详情。

越南人在大亚湾打黑工被举报

2015年6月18日,有群众举报称,惠州一公司里有大量偷渡的越南人员。经侦查人员排查落实该厂的非法入境越南人员是由一名阮某女子组织并安排工作的。当天,阮某被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刑事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23日被执行逮捕。

该公司法人代表刘某峰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于2015年6月19日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二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2月27日,被告人阮某通过蛇头从越南偷渡到中国广西自治区东兴市,再来到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一公司工作。被告人阮某将自己的工作情况告诉了越南老乡,并答应帮助他们到中国来打工。于是,阮某联系当初的越南蛇头,帮助他们偷渡入中国境内,再乘汽车来到惠州市惠阳区汽车站。被告人阮某将他们接送到自己所在的公司打工。通过这种方式,被告人阮某在2015年3月至5月期间,分三批组织了越南人黄某成、阮某先、阮某南、冯某成、阮某英、裴某意、赵某梅、陈某珍、阮某花、邓某娇、阮某安、范某英、阮某勇、阮某玲、阮某昼等15人非法进入中国境内打工。

被告人阮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予以从轻处罚。判决后,阮某表示服判,没有上诉。

越南妹会讲国语 自述“蛇头经历”

阮某,女,初中文化,来自越南。庭审中,她自己供述称:

我是在2015年农历正月初九进入中国的,当时我在越南芒街看有没有中介可以带我偷渡到中国,有个中介主动过来问我,我会讲汉语,有优势,他就介绍我来广东惠州这边来打工。我给了他700元车费。我被带到了一条小船上,随船到广西东兴,后来,又坐了中介事先联络好的车辆,到了惠阳淡水,我在一公司找到了工作。在这期间,我认识了顺天翔公司负责人事的刘经理,我跟他说我有越南老乡想过来打工,他答应了。我通过上网联系越南的老乡,告诉他们可以过来中国这边打工赚钱。

2015年4月11日,我联系了之前的中介,约好让他在4月13日接应我的老乡。4月13日,15名越南老乡顺利从越南芒街偷渡进入中国,沿着我来的路线来到惠阳淡水车站。4月14日上午,我去惠阳淡水车站接这15个越南老乡,把他们带到一公司,刘经理安排他们住宿舍,在工厂工作。

至于费用,我会联系越南亲戚收取,然后让亲戚把收到的钱转交给中介。我们这群人只有我才会说中文,所以工厂就安排我代领发放工资了,每个人的工资是2600元,我发给他们每人是2500元,我扣下100元,用钱补贴那些抱怨工作时间长的人。因为我们那边很穷,打工的工资很低,但中国这边打工的工资很高,所以我组织他们过来中国打工赚更多的钱。

编辑 张妙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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