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沈阳市沈北新区“宝盈猫咖”发生顾客虐猫事件。根据店内监控显示,该顾客在猫咖包间内以拍打、重摔等形式对店内猫咪施虐长达半小时,受虐猫咪出现大小便失禁症状,其中4只猫咪抢救无效死亡,另有多只猫咪重伤抢救中。目前沈阳市公安局沈北新区分局道义派出所已确认接到报警,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宝盈”猫咖店主表示称,事发店是宝盈猫咖沈北店的奶猫包房,同一时间段只接待一组客人,工作人员讲解完注意事项后便离开了包房。店员通过监控看到情况后前来制止,并全额退回了门票费用。该“猫咖”发布的监控视频显示,虐猫行为被发现后,当事女子称:“今天心情不太好,导致有虐猫的行为。”事发后,当地“躲猫猫猫咖沈北店”老板证实,该顾客在8月2日曾到店消费,当时店员发现其存在拧猫头、用逗猫棒击打小猫等反常行为,遂将其请离。
对此事件,“宝盈”猫咖店主在社交媒体发声,表示会坚决对当事顾客追究法律责任。广东领策律师事务所律师童灵在接受读特新闻记者采访时指出,在现行法律框架下,猫咖经营的宠物猫属于店主的“有形财产”,女子以暴力方式导致猫咪死亡的行为,本质上是对他人财产权的故意侵犯,涉嫌《刑法》中的故意毁坏财物罪。童灵律师进一步分析,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刑事立案关键在于财物价值 。以虐猫事件发生地辽宁为例,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刑事立案标准为涉案财物价值5000元以上。“宠物猫通常涉及繁育成本、饲养成本、市场价值等,4只幼猫死亡的损失经专业鉴定后,有可能超过立案标准。” 除刑事责任外,猫咖店主还可通过民事诉讼向涉事女子追偿损失。童灵律师解释,索赔范围不仅包括猫咪本身的市场价值,还可涵盖饲养成本、经营损失等。
编辑 秦涵 审读 郭建华 二审 许家宜 三审 刘思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