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务院决定放开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市场准入一年之后,6月7日,央行联合银监会下发《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作为此前国务院22号文的配套实施细则,《办法》进一步明确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的具体条件、程序及主要业务监管要求。
早在2015年4月2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管理的决定》(22号文),允许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机构、外资银行卡组织等申请成为人民币清算机构。在此之前,中国的银行卡清算市场一直由银联垄断。
腾讯财经了解到,在22号文下发之后,包括万事达卡、VISA在内的国际卡组织均表示出浓厚的兴趣,并在做相应的准备。但是,由于相关的配套细则迟迟未出,让准备工作一度陷入停顿。“没有细则我们都不知道如何申请、向谁申请。”一位国际卡组织人士此前向腾讯财经说道。
《办法》明确符合条件的内外资企业均可申请成为银行卡清算机构,并在机构设立条件、办理程序、业务管理等方面对外资和内资银行卡清算机构作出相同规定。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准入分为筹备和开业两个阶段。申请人应根据《办法》要求,在各阶段向央行分别提出筹备申请或开业申请,央行自受理之日起9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按照上述时间表,首批获得筹备资质的卡组织有望在3个月内落地。
腾讯财经对比发现,与此前的22号文相比,《办法》新增了“银行卡清算业务基础设施应使用经国家密码管理机构认可的商用密码产品,且其核心业务系统不得外包。”以及“信息安全保障机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卡支付网络信息安全标准、入网安全管理机制、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机制、核心业务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和测评报告、独立的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等。”等涉及安全标准的规定。
《办法》还规定了境外银行卡清算机构参与中国银行卡清算市场的两种方式:一是境外银行卡清算机构如仅为境内持卡人提供跨境交易的外币银行卡清算服务,则无需申请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只需向监管部门报告业务开展情况;
二是境外银行卡清算机构如要进一步提供人民币银行卡清算服务,则应依法申请设立境内银行卡清算机构。在机构准入涉及的设立条件、办理程序、业务管理等方面,《办法》对境内和境外投资者申请设立银行卡清算机构均同等对待,作出统一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还明确提到的境外银行卡清算机构与境内银行卡清算机构合作发卡,应当采用境内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发卡行标识代码,不得变相从事人民币的银行卡清算业务。在境外卡组织人士看来,这一条规定“挺狠”。
腾讯财经从一位国际卡组织人士处了解到,银行标识代码(Bank Identification Number)简单来说,就是银行卡前6位数。目前银联卡的代码是以62开头,万事达卡以5开头,VISA是4开头。目前市面上的双标卡,虽然同时拥有银联、和国际卡组织的logo,但用的是国际卡组织,如万事达卡、VISA的标识代码。 从《办法》的规定来看,“意味着以后双标卡都只能用银联62开头的代码了。”该人士称。
在《办法》出台之后,中国银联第一时间发表声明称,作为市场化的商业主体,中国银联将与其他银行卡清算机构在同样的监管条件下,依法合规开展平等的市场竞争。
万事达卡方面也表示,银行卡清算市场的开放和机构准入不仅对万事达卡充满意义,更对中国消费者至关重要,《办法》的公布将成为产业大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来源 腾讯财经
编辑 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