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公司原采购主管邹某利用职务便利,勾结外部人员虚构交易,侵占公司财产达190万余元。近日,经罗湖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邹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
邹某是某文具公司的一位采购主管,在发现公司财务漏洞后却起了贪念,并一步步陷入了犯罪的泥潭。2016年5月至2022年8月期间,邹某与多家供货单位的业务员合谋,通过做“空单”的方式侵占公司货款。具体手法是,邹某首先勾结供货商业务员出虚假货单,然后利用职权“一进一出”,将虚假单据录入系统,账目上从供货商处进货,在系统里随意填写老客户单位将货物“分流”出去,做成“空单”;文具公司向供货商付款后,邹某与勾结对象按比例分成。
利用这种方式,邹某先后与三家供货商的业务员同谋,造成文具公司损失货款190多万元,其中邹某分得130余万元。
2024年3月,文具公司发现账目不对后报案。经罗湖区检察院审查查明,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司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检察官就此提醒,员工无论身处哪个岗位,都要坚守法律底线和职业操守。 职务侵占虽能获取一时的利益,但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编辑 秦天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党毅浩 三审 陈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