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持人:赵 鑫
■ 嘉宾:
刘佳宁(广东省社会科学院财政金融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匡贤明(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副院长)
余凌曲(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金融发展与国资国企研究所执行所长)
提高金融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的服务力度和水平
主持人:金融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您看来,此次国办印发《指导意见》对我国金融体系的整体布局和长远发展具有怎样的意义?
刘佳宁:一是突出政策协同,强化对“金融强国”战略目标的制度保障。《指导意见》为进一步发挥金融、科技、产业、财政等政策合力给出了明确方向,并提出了各领域工作目标、实施路径和配套政策要求,为实现金融强国目标奠定重要制度基础。
二是突出重点领域,强化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力度。《指导意见》聚焦金融服务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构筑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长效机制,有利于进一步疏通资金进入实体经济渠道,提高金融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服务的力度、可持续性和专业化水平。
匡贤明: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液。《指导意见》部署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推动相关改革举措落地落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量和水平,对产业发展带来多方面的促进作用。以养老金融为例。随着我国人口结构变化,《指导意见》提出健全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养老金融体系,能够帮助老年人实现资产稳健增值,增加养老收入来源,更好保障日常生活开销和医疗保健支出。
余凌曲:一是金融资源配置将更加高效。《指导意见》将推进金融资源配置与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绿色低碳发展、中小民营企业发展、应对人口老龄化、经济数字化转型等深度融合,我国金融结构与实体经济发展更加匹配,金融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是金融创新能力将明显增强。《指导意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围绕实体经济需求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利用数字技术手段为经营决策、风险管理、产品研发等环节赋能,金融业将在创新驱动下提升市场竞争能力。
三是金融开放水平将显著提升。《指导意见》强调金融助力企业出海拓展业务,与实体经济紧密结合的跨境贸易结算、投融资、资产管理等业务将更加便利,金融机构将为出海企业提供更好服务,金融业开放水平和国际影响力将进一步增强。
强化政策激励,激发社会资本“敢投”信心
主持人:《指导意见》提出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创新关键枢纽作用,着力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在您看来,如何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科技创新领域?
余凌曲:一是不断丰富社会资本进入科技创新领域的渠道。在创业板、科创板等加快发展的基础上重点发展门槛更低、覆盖更广泛的区域性股权市场,降低社会资本进入产业基金、创投基金、天使投资的参与门槛,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对科技企业有更高包容度。
二是为投资者提供合理且有吸引力的投资回报。构建差异化的资本市场回报激励约束机制,探索税收与投资期限“负向挂钩”机制,推进形成长期投资、价值投资、耐心资本投资。
三是更好发挥专业投资机构作用。支持私募创投基金管理机构专业化发展,提升投资机构在各大科技创新赛道的专业投资能力、投后管理能力和投资回报能力,有序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科技创新领域。
匡贤明:一是优化资本投资的退出机制。社会资本投资科技创新,需要通过有效的退出机制实现增值。因此,应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提升股权流动性,满足社会资本在不同阶段的退出需求。二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降低社会资本投资科技创新的不确定性。
刘佳宁:一是强化政策激励,激发社会资本“敢投”信心。社会资本对科技创新领域的投资往往面临高风险和长周期的挑战。建议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政策工具来有效降低投资成本。同时,可以探索政府引导基金领投、社会资本跟投的模式,以政府资金的杠杆效应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达到“四两拨千斤”的良好效果。
二是优化评价体系,破解“看不懂、不敢投”难题。科技创新领域具有高度的专业性,建议建立更加科学的企业评价机制和科技中介服务体系。推行“创新积分制”通过量化企业的创新能力,帮助金融机构实现从依赖抵押物到看重技术的转变。同时,应大力发展科技保险,为科技型企业分散和缓解投资风险。
三是完善退出渠道,提升资本流动性。多层次资本市场是吸引社会资本的关键所在。建议持续深化科创板、创业板改革,为科技企业提供更多上市融资机会。同时,积极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和并购市场,为早期投资提供多元化退出路径。
编辑 秦天 审读 张雪松 二审 李璐 三审 潘未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