摁住拆了建、建了拆的乱作为之手丨思与辨
尹传刚
04-30 08:22
收录于专题:理论周刊

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委机关报,改革开放的窗口

新华社近日报道:隔离带的花开得正盛,却被铲了重种;人行道使用良好,却被挖了重铺……一些地方隔三岔五拆了建、建了拆的情况反复上演。这样的事情为何会持续存在?如何摁住拆了建、建了拆的乱作为之手?本期“思与辨”就该话题约请三位嘉宾进行讨论。

漫画:颜庆雄

■ 主持人:尹传刚

■ 嘉 宾:刘小冰(法治评论人)

阮思余(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政治学

与行政学系主任;广东省基层治理决策咨询研究中心研究员)

朱昌俊(媒体评论员)

拆了建、建了拆,是对公共资源的浪费和发展上的折腾

主持人:您如何看待一些地方在城市绿化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拆了建、建了拆的乱作为?

朱昌俊:这类现象的出现应该有多方面的原因。比如,有些是因为市政规划不协调、统一,导致出现道路反复开挖重铺;有的是因为缺乏足够的事前论证,频繁更换绿植品种;有的则可能是出于拉动投资和GDP的目的,搞重复建设……但不管是哪种原因,都是对公共资源的浪费和发展上的折腾,也给民众的正常出行和市容市貌带来影响。并且,由于这类活动就发生在市民身边,大家能够切身感受到其中的“不合理”,这也直接影响到政府形象和公信力。因此,对这类行为加强规范,很有必要。

刘小冰:一些地方在城市绿化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乱作为至少有三种形式:第一种是“附随”乱作为。都市更新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但如果规划和实操不好,在城市绿化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会“附随”许多细小的乱作为。第二种是“自由裁量”乱作为。任何执行性权力在实际行使中都必须赋予其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如自由裁量权控制不好,就可能产生“自由裁量”乱作为。第三种是“违法乱纪”乱作为,这在根子上就是错的,因为它表现为权钱交易、渎职失职等违法乱纪行为。

阮思余:一些领导干部,关心的问题并不是人民群众真正关心的问题,不是真正深入群众,开展深调研,查找真问题,而是喜欢大搞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绿化工程。是偏好,而不是其他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绿化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同时,不少地方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绿化工程,都不需要经过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流程,或者即使经过这一流程,也基本上是按照一些领导干部的意志来走程序。

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乱作为,反映政绩观错位

主持人: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乱作为,是不是反映了一些领导干部的政绩观出了问题?

朱昌俊:的确能够反映出一些政绩观的偏差。这可以从多个维度来理解。比如,是否坚持了实事求是的原则?像一些隔离带的花开得正盛,一些基础设施才修建了不久,明明就没有必要重种和重修,却依然被推倒重来,这毫无疑问违背了实事求是的原则;还有的则反映出缺乏对民意的尊重。很多事项要不要做,其实就应该征询市民的意见。“重复建设”“折腾式建设”惹得市民不满,若事先问询了民意,其实是完全可以避免的;还有的违背了量入为出的原则。要知道,市政建设对应的是财政成本,而搞一些完全没必要的建设,就是未能真正“过紧日子”,未把有限的财政资源真正用在刀刃上。

刘小冰:仔细想想,一些领导干部在城市绿化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乱作为,直接原因确实是政绩观错位,表现为好大喜功、急功近利、劳民伤财、竭泽而渔,等等。

阮思余:中央一直强调要反对“四风”,其中就包括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基础设施方面乱作为,反映了我们现在领导干部的政绩观被严重扭曲。为什么被扭曲?这就是因为官僚主义的行事逻辑。

唯上不唯实际。因为唯上,所以很多时候考虑的并不是实际情况,不是从实际出发。为什么要更新绿化,为什么要重新开挖、再修一次路,是按照上面的意志,还是依据实际需求,这是两个问题。当然,如果这两者能够结合起来,就是比较完美的事,可是很多时候,这两者是不一致的。

唯上不唯财力。照理说,我们要把钱用在刀刃上,要勒紧裤带过紧日子。实际上,我们经常看到,领导一有偏好,就必须要进行某些绿化工程的调整,基础设施的改造,在这些方面,没有钱也要想方设法找钱。有钱要上,没有钱也要上。

从源头强化对财政预算执行过程的监督

主持人:如何摁住拆了建、建了拆的乱作为之手?

朱昌俊:首先,要从源头强化对财政预算执行过程的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符合预算安排,避免浪费和滥用,这是必须抓住的“牛鼻子”;其次,民生事项的立项,应该严格履行征求社会意见和建议的程序,防止“一言堂”和领导干部个人随便“拍板”;再者,要畅通这类民众身边事项的监督举报渠道,鼓励市民做监督者,同时对相关有违决策程序,滥用财政资金搞浪费建设的行为加强追责。

阮思余:加强对“一把手”权力的监管。很多地方之所以频繁修路,频繁更换绿植,主要就是因为“一把手”的任性、“一把手”的喜好。加强对“一把手”权力的监管,就显得尤为重要。

加强对于同类项目重复建设的监管。现在的项目,很多时候都是年度项目,或者就项目谈项目,没有从一个地方持续发展的角度来讨论项目建设和发展的问题。为什么一些明显是拆了建、建了拆的项目还可以重复上演?这就是因为对同类项目重复建设缺乏必要的监管。因为没有监管,所以这些同类项目可以不断重复。

加强对于绿化工程城市基础设施的专项治理。通过专项治理,让一些领导干部不再热衷于这些工程项目建设,不再热衷于政绩工程,真正把心思和精力用到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上来。

刘小冰:必须从规范权力入手。一是要有效控制“钱袋子”,人大、人大代表应该在这方面发挥重大作用;二是保障市民群众在城市绿化和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上的知情权;三是落实此类项目的裁量权基准制度以及程序控制,如决策程序、环评程序等;四是媒体要敢于、善于监督,不能缺位;五是有关部门对这种乱作为要终身追责。

编辑 欧阳晨煜 审读 韩绍俊 二审 桂桐 三审 甘霖

(作者:尹传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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