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强调:国安法不影响司法独立
香港商报
2020-09-20 10:48

终审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施觉民本月2日提出请辞,引起外界关注。特区政府昨日晚上发稿,重申施觉民提出请辞时并无提及原因,强调特区政府会按惯常做法,继续委任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辖区的法官为非常任法官。政府发言人强调,香港国安法符合重要法治原则,包括罪刑法定、无罪推定、一事不再审、保障公平审讯、不具追溯力等。

重申施觉民请辞没提原因

发言人指出,强调维持香港的普通法制度和司法独立至为重要。发言人指出,“《基本法》第二条清楚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而第八条订明普通法制度会予以保留。这是我们独特的优势和有利条件,国际商业机构亦认为是它们继续在港成功发展的重要因素。任何人都不应怀疑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对法治和司法独立的承担。”

司法人员履行职责不受法律追究

“《基本法》为香港特别行政区订下行政主导的政治体制;同时,《基本法》亦确保香港司法独立。根据《基本法》第八十五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司法人员履行审判职责的行为不受法律追究。”

发言人表示,自1997年起,一直有来自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的著名法官担任本港终审法院的海外非常任法官,现时共有13位来自海外的非常任法官。这些著名法官参与终审法院审判,证明香港的司法独立有助维持外界对司法制度的高度信心,亦使香港与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保持紧密联系。发言人表示,行政长官在很多不同场合都感谢这些终审法院著名法官,对香港的法学研究和讨论所作出的宝贵贡献,认为香港委任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的法官的制度一直行之有效,并将会继续维持。

发言人强调,香港国安法绝对不会影响香港的司法独立和司法制度的畅顺运作,包括终审法院。香港国安法第五条明确规定,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应遵循法治原则。重要的法治原则充分体现在香港国安法内,当中包括罪刑法定、无罪推定、一事不再审、保障公平审讯、不具追溯力等。

发言人重申,“香港特别行政区承担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主要责任。除特定情形外,香港特别行政区对香港国安法规定的犯罪案件行使管辖权。”

李家超:12名被捕港人在内地已选代表律师

详情回顾:12潜台落网乱港分子或涉组织偷渡罪 律师:最重可判囚终身

12名港人8月底涉嫌偷渡,在内地水域被截获,被拘留在深圳盐田看守所。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接受香港无线新闻专访时表示,12名港人全部已按当局提供律师名单,各自选两名代表律师,特区政府已向内地跟进律师资料,供被捕人家属联系。他指出,香港熟悉的是普通法系及香港法律制度,内地有自己的法律法规,香港会在内地的法律法规尽量争取12名港人的权益,他并强调要尊重内地的做法。

已向内地反映家属要求

李家超表示,特区政府并无探视权,因此未能派员亲身处理。至于能否提供律师予家属联系,他表示,已经将家属要求明确反映给当地的执法部门,但对于通知哪些人、做哪些事、在哪个阶段进行,当地执法部门会按当地法规处理。

5名港人被指7月时涉嫌偷渡到台湾,目前仍被台湾当局扣留。李家超谈到事件时表示,至今仍未收到台湾的回复。他被问到政府会否采取下一步行动时,强调当局会尽力跟进。他续说,如果台湾连是否有人被扣押等信息,都不通知香港,这是否证明台湾以政治考虑凌驾公义,可交由社会自行判断。他又提到,特区政府以往与台湾互通信息畅顺,但自去年修例风波后,相关交流已大幅减少。

张建宗:当局联系家属逾80次

此外,政务司司长张建宗昨早接受商台节目访问时,亦有响应事件。他表示,当事件发生后,特区政府一直有密切跟进,驻粤办和入境处已提供协助及跟进,了解到涉案人士目前的健康良好。他又透露,入境处人员已在香港会见家属8次,双方互相联系达80次。对于有意见认为特区政府应介入事件,他强调社会应尊重国家的司法权和司法程序,重申特区政府已不断跟进事件。

编辑 张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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