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旭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发出的一份员工调岗通知书引发关注。通知书显示,将员工李某某“从原工程师岗位调整为保安员岗位”。经记者调查,该公司的“工程师”并非大众认知中的具有从事工程系统操作、设计、管理、评估能力的专业人士,而只是企业内部为了“好听”采用的称谓。李某某与旭康实业之间的劳动仲裁案已立案,将于下个月初开庭。
公开信息显示,深圳市旭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3月3日,注册资本为300万元,经营范围为人力资源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生产线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劳务派遣服务等。其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公司成立一年多,主要经营人力资源服务的业务,通常是利用各招聘平台,对接人力供需信息,重点为珠三角的工厂招聘一线普工。
调岗通知书涉及的员工李某某于2023年11月和12月与旭康实业签订了两份劳动合同,原因是劳资双方就薪酬结构进行了再商议。根据劳动合同,李某某在旭康实业的职位是“网络工程师”。旭康实业负责人与李某某均表示,“网络工程师”是企业内部的一个岗位,并不是大众认知中的具备相应技术的专业人士。“主要是为了好听一点。”旭康实业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李某某在旭康实业主要负责网络推广,工作性质更接近业务员。根据劳动合同,李某某每个月工资5000元(含底薪、全勤奖、保密津贴、餐补、加班费等),其他业务提成根据业绩另计。
今年10月份,劳资双方因为岗位职责、工资报酬等问题产生纠纷。11月22日,李某某向龙岗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平湖街道仲裁庭申请劳动仲裁。12月2日平湖街道仲裁庭依法立案。
此后,由于李某某的仲裁申请令旭康实业负责人感到不悦,便在未与李某某协商并征得其同意的情况下发出调岗通知书。根据通知书,李某某的工资取消了一切津补,只发底薪。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很快,这份调岗通知书在网上流传,并因为员工岗位由“工程师”调整为“保安”引发争议。
平湖街道劳动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处理,切实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编辑 白珊珊 审读 温静 二审 桂桐 三审 邓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