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深圳市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拟录用彭某,但彭某却以未办理健康证、未租到房子为由,迟迟不到公司报到。之后,彭某投诉该公司没给员工缴纳公积金、超时加班、违法辞退,并要求有关部门责令该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此外,彭某还每天在微博等社交平台发布几十条关于该公司的负面消息,对该公司声誉造成影响。于是,该公司向龙岗区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下称投诉监督中心)反映。
深圳特区报记者获悉,彭某入职报到日期是10月7日,但未如期报到入职。该科技公司回复彭某10月9日为最后报到期限,超时未报到将视为放弃入职。然而,彭某10月9日仍没有报到,并提出种种无理诉求。该科技公司希望投诉监督中心推动治理未入职员工对公司的恶意投诉。投诉监督中心建议这家公司先向彭某发送律师函,要求其消除影响,如果对方拒不改正,也可以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最终,这家公司的急难愁盼问题,在投诉监督中心的帮助下妥善解决。
长期以来,营商环境投诉监督工作存在各个单位职能交叉、多头负责、缺乏监督等问题。今年7月11日,龙岗区成立全市首家区级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投诉监督中心统筹党内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等监督力量,发展成员单位33家,涵盖龙岗区委政法委、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人民检察院、区司法局等区属和驻区主要单位,共同协调磋商重大紧急疑难复杂投诉事项,加强各职能部门协同联动。
投诉监督中心设在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日常工作由该院承担,受龙岗区委政法委领导。记者在监督投诉中心看到,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整合12309检察服务中心资源,升级相关配套设施,设立了商事主体投诉窗口及接待室。企业相关人员只要前来反映问题,就有工作人员接待。据投诉监督中心负责人沈芳杞介绍,该中心还开通专门的监督投诉热线,可线上线下一体受理,“一站式”受理、分办、督办市场主体反映的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影响营商环境的问题。
为强化投诉事项的监督刚性,避免以往投诉没有下文的弊端,投诉监督中心实行投诉事项案件办理,形成一套统一的投诉受理标准、办理流程、文书模板及督查回访制度。龙岗某连锁超市管理公司在某街道花园小区投资连锁超市,向街道报备装修却迟迟没有获得批准。投诉监督中心介入后,街道及时批准了该公司的备案事项,连锁超市得以正常运营。龙岗区相关部门因怠于履职导致某道路长期没有安装照明设备,且违章停车现象严重,给周边园区出行带来不便。在投诉监督中心的督促下,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整改,消除了长期未解决的安全隐患。
截至12月9日,投诉监督中心共接收市场主体投诉事项50件,受理分办投诉事项28件,主要反映侦查机关有案不立、立而不侦、久拖不决和行政执法部门违规处罚、行政许可拖延等问题。该中心通过构建系统化、全链条、高效率的投诉处理体系,切实解决了企业的急难愁盼问题,企业对投诉事项的处理满意度达100%。
编辑 刘彦 审读 张雪松 二审 王雯 三审 潘未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