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款”“平替”这些网络热词的火爆出圈,体现了消费者对极致性价比的追求。但有些“聪明人”却动起了歪脑筋,妄图利用孪生兄弟姐妹的“同款”面相“平替”自家兄弟姐妹,冒用证件出入境。近日,蛇口边检站连续查获两起双胞胎冒用证件案。12月6日上午,蛇口边检站执勤二队民警在太子湾邮轮母港口岸出境大厅执勤时发现,中年男子王某甲使用“快捷通道”过关时形迹可疑,遂移交后台核查民警开展进一步调查。期间,该男子坚称所持用的《往来港澳通行证》是其本人所有,并反复强调所购买船班即将开船,催促民警尽快核查放行。
对于王某甲的言语干扰,执勤民警不为所动,抽丝剥茧,很快发现王某甲还有一个双胞胎弟弟王某乙,且王某甲此次所持证件正是其孪生弟弟王某乙所有。在铁一般的实事面前,王某甲不得不坦白了冒用双胞胎弟弟证件的事实。原来,王某甲计划途径深圳赴香港旅游,抵达口岸后,发现错拿了其胞弟证件,但自认与双胞胎弟弟长相一模一样不会被发现,万万没想到还是被火眼金睛的边检民警识破查获。蛇口边检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有关规定,依法对王某甲作出不准出境,收缴此次出境所持证件,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的处罚。
无独有偶,11月30日,蛇口边检站也查获了一起双胞胎姐姐冒用妹妹《往来港澳通行证》出入境案。姐姐王某在尚未办妥赴港签注的情况下,为践行与好闺蜜的香港之约,“灵机一动”想到与自己拥有“同款”面相的双胞胎妹妹证件、签注齐全,不妨“借用”一下。最终被蛇口边检站执勤三队民警查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有关规定,依法对王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蛇口边检站民警提醒广大出入境旅客,请出入境旅客持用本人合法有效出入境证件办理出入境手续,合理安排行程,切勿以身试法。
编辑 李璐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党毅浩 三审 赵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