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鸡”夜间滥用远光灯“瞬间致盲”,市民吐槽:有没有人能管管?

读特新闻记者 陈晓玲 文/图
08-21 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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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读特新闻记者注意到,有多名深圳市民反映称,电动自行车夜间滥用远光灯现象严重,不仅影响骑行安全,也让行人不堪其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近日,读特新闻记者注意到,有多名深圳市民反映称,电动自行车夜间滥用远光灯现象严重,不仅影响骑行安全,也让行人不堪其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记者调查发现,电动自行车远光灯使用者包括外卖骑手和普通市民,灯具来源既有原车自带大灯,也有加装的LED射灯,且市面上各类门店均提供加装自购射灯的服务。在社交平台上,不少深圳网友呼吁:“有没有人能管管‘电鸡’的远光灯?”

(视频编辑 黎昭欣)

现象:市民吐槽深圳电动车远光灯过度使用

“电动自行车远光灯照射现象普遍,存在安全隐患,尤其是人车混行时,容易因驾驶人视线模糊导致误撞后果,希望相关部门加强管理。”在众多社交平台上,类似的吐槽并不少见。有网友表示,“在人行道上不光要被按喇叭还要被闪瞎,能不能保障普通行人的权益?”“有些路段不开灯看得很清楚,究竟图啥?”还有网友呼吁,“建议电动车持证上路,就考近光灯怎么开。”

深圳网友吐槽电动自行车远光灯滥用。

不仅是行人,骑行者对远光灯使用过度的安全隐患也有担忧。市民张女士(化名)告诉记者,她日常使用电动自行车通勤,夜间行驶遇到昏暗区域时前灯的弱光灯会自动亮起,大灯则需手动开关调节。

“有时被对面的亮灯照到会瞬间晃眼看不清路况,碰到紧急情况来不及作出反应,很容易造成事故。”张女士表示,因有过被远光灯照射而出现短暂视觉受限的经历,她在行驶过程中会格外注意远光灯的控制。但张女士也坦言,“频繁开关灯的确不太便利,有些人可能就忽略了风险。”

调查:开远光灯现象普遍,灯具来自原厂或加装LED射灯

据相关报道,截至2024年夏季,深圳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达550万辆。电动自行车已成为市民日常代步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重要工具。

8月14日晚,读特新闻记者在福田某小区周边蹲守,短时间内便遇到多辆使用远光灯的电动自行车。距离这些车辆还有几十米远,就感到十分刺眼,几乎无法直视。使用远光灯的骑行者既有外卖骑手,也有普通市民。

使用远光灯的骑行者既有普通市民,也有外卖骑手。

记者注意到,这些强烈的灯光有些来自原车自带的大灯,有些则明显是加装的LED射灯,甚至有些车辆上安装了多个远光灯,灯光射程范围达到了数十米,令人眩晕。更有甚者,即便在灯光通明的市政路段,也会持续开着强灯。

此外,记者观察发现,电动自行车加装的远光灯款式多样,安装位置高低不一。这些灯不仅能变换颜色,甚至还能开启爆闪模式。

令人抓狂的远光灯如何装上“电驴”上路?记者通过走访发现,市面上的电动车行和修车铺均可提供加装LED射灯的服务。

在深圳一家品牌电动自行车线下店,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该品牌旗下电动自行车的大灯射程范围约为5到6米,在深圳夜间骑行足够使用。若需要更亮的灯光,可自行购买灯具,门店提供加装服务。但该工作人员坦言,加装射灯需要改装原有的线路,且此类射灯耗电量大且需要占用电池电量,比较容易引起火灾,长期使用还会消耗电池的使用寿命。

电动车行和修车铺均可提供加装LED射灯的服务。

某修车铺维修师傅则告诉记者,店内有可加装的灯具,消费者也可以购买后带来店里安装,仅收取二十多元的改装费。而对于经过线路改装的电单车是否符合上路的规范,其表示并不知情。

随后,记者在电商平台搜索“电动车远光灯”,发现有大量各式各样的外挂远光灯,基本都是强光LED灯。甚至有商家打出“瞬间致盲”“流氓射灯”等宣传语。记者在询问客服灯具是否符合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时,得到的回答多是肯定的。有客服对记者表示,“买的人很多。”

电商平台可轻易购买外挂远光灯。

追问:谁来管“电鸡”远光灯?市民盼有法可依

电动车使用远光灯的行为何如此猖獗?相应的法规如何规定?

记者查询现行标准和即将于9月1日施行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新国标,发现相关标准都只对电动自行车前灯近光灯的角度、光度有所限制,并未对原厂的远光灯功能和亮度等参数进行明确规定。

记者梳理发现,对于加装远光灯上路行驶的行为,深圳已有了相应的规范。2023年6月,深圳交警曾在给市民的回复中表示,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2019修正)》第二章第九条规定:驾驶改装、加装动力装置和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灯光装置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五百元罚款,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收缴改装、加装的装置。

此外,2024年10月新修订、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也有规定,“驾驶不符合相关标准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五百元罚款。”“送餐、快递等企业员工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有上述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企业一个月累计达三人次以上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该企业相关信息,并责令其加强对员工的交通安全守法教育。”

不过,记者注意到,对于驾驶人使用原车自带远光灯的行为,深圳乃至全国范围均尚无明确规定。深圳市民小颜(化名)告诉记者,她曾针对此情况向相关部门投诉,得到的答复是对方使用原车远灯光,不存在改装上路的行为,没有相应的执法依据。最终,相关部门对投诉对象进行了教育批评,但此类现象仍无法杜绝。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从原车的出厂标准上对灯光亮度、高度等有所限制。”小颜表示,夜间骑行亮灯警示有一定的必要性,但如何使用目前却没有相应约束,建议能够出台相关规定,对骑行人员使用灯光的行为进行规范。

对于原厂配备远光灯的电动自行车,其亮度若客观上对他人造成眩目,深圳交管部门将如何对骑行者进行处理或约束?记者日前向交警部门咨询,截至发稿暂未获得相应回复。

编辑 刘悦凌 审读 郭建华 二审 关越 三审 张颖

(作者:读特新闻记者 陈晓玲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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