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城市更新局揭牌成立 “三旧”改造有了常设机构

读特记者 刘秋伟 文/图
2017-11-22 19:02
摘要

据悉,市城市更新局职能包括:执行城市更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城市更新中长期及年度实施计划、城市更新单位批次计划,统筹管理和监督使用城市更新专项资金,协调组建市政府主导的城市更新基金,指导、协调、监督各镇街城市更新工作等。

11月22日,东莞市城市更新局在市国土资源局揭牌成立。此举标志着东莞市“三旧”改造工作有了常设机构,城市更新进入常态化发展阶段。

东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吕业升,市委副书记、市长梁维东出席揭牌活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白涛主持揭牌仪式。

城市更新拉动投资约760亿元

据介绍,东莞市城市更新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层面设立的 “三旧”改造常设机构,旨在进一步提升城市更新工作方面的统筹协调能力,确保工作队伍的专业性和稳定性,进一步加快推动城市更新工作。

近年来,东莞市坚持把城市更新作为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积极在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连片改造、利益共享等方面开展探索实践。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完成和正在改造的土地有4.8万亩,直接拉动投资约760亿元,东莞连续4年荣获省“三旧”改造工作考核三等奖,并获得6000亩用地指标奖励。

为推动城市更新工作提速增效,今年8月,东莞向广东省政府提出成立市城市更新局的申请。11月2日,省编办批复同意东莞市成立城市更新局。据悉,市城市更新局职能包括:执行城市更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城市更新中长期及年度实施计划、城市更新单位批次计划,统筹管理和监督使用城市更新专项资金,协调组建市政府主导的城市更新基金,指导、协调、监督各镇街城市更新工作等。

“三旧”改造审批权下放至市城市更新局

挂牌仪式上,东莞市国土资源局(市城市更新局)局长刘杰作表态发言,并介绍了城市更新局的职责。刘杰表示,该局将把城市更新放在新时代东莞发展大局去谋划推动,充分发挥城市更新对拉动经济发展、补齐社会短板、优化城乡环境的重要作用,加快土地供给结构由“单纯满足增量需求”向“注重盘活存量提高质量”转变,努力改出一片新天地,更出一批新产业。

刘杰表示,市国土资源局在承接省将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同时,授予市城市更新局“三旧”改造项目审批权限,“三旧”项目审批通过后由市国土资源局直接盖章确认,不再走内部审批流程。另一方面,该局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改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探索建立“三旧”改造项目联合会审、“绿色通道”等机制,明确各类业务审批流程和办理时限,并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监督。

此外,市国土资源局把新增用地指标分配与“三旧”改造完成率挂钩,引导镇街以存量换增量,不断拓宽城市发展空间。该局加强“三旧”改造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强化“三旧”改造项目审计监督。

见习编辑 李林夕

(作者:读特记者 刘秋伟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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