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深入133个公共场所开展暗访和电子问卷调查

2020-09-13 17:32
摘要

在开展工作中,工作人员详细了解各类场所《条例》执行情况,包括禁烟标识、吸烟点设置、违法吸烟行为、烟草制品销售、烟草广告等内容,以及掌握各类场所管理者和公众对控烟工作及烟草危害知识的认知等

连日来,龙岗区控烟办和龙岗区慢性病防治院组织人员在辖区内的医院、诊所、学校和社区等133个公共场所,通过场所暗访和电子问卷调查的形式对《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行效果进行评估。

宣传控烟条例。

据悉,此次活动主要为评估《条例》执行效果,获得连续的、全面的、科学的《条例》执行情况数据,为市控烟办和各执法机构如何制定、调整执法和公众教育资源配置提供科学依据。在开展工作中,工作人员详细了解各类场所《条例》执行情况,包括禁烟标识、吸烟点设置、违法吸烟行为、烟草制品销售、烟草广告等内容,以及掌握各类场所管理者和公众对控烟工作及烟草危害知识的认知等。

张贴禁烟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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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条例》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以及部分室外区域全面禁烟,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酒吧、歌舞厅、桑拿、洗浴等休闲服务场所也于2017年1月1日起全面禁烟。2019年10月1日起,扩大全市控烟范围,将电子烟、公共交通运输站站楼行人出入口外侧五米范围内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台和等候队伍所在区域等纳入禁烟范围。

(来源:龙岗融媒)

编辑 麦苗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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