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 北京上海海南深圳四地启动试点 外企可独资经营互联网数据中心

深圳特区报驻京记者 李萍
2024-10-24 10:02
摘要

工业和信息化部23日启动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海南自由贸易港、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等四地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工作。

试点实施后,外资企业可在试点地区独资经营互联网数据中心(IDC)、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等电信业务,深度参与我国云计算服务、算力服务等市场。

近年来,我国电信业对外开放工作不断深化,推动开放业务范围逐步扩大,开放地域范围持续拓展,外资准入门槛不断降低。截至今年9月,获准在华经营电信业务的外资企业增加至2220家。

“开展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标志着我国电信业对外开放迈入新阶段。”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金壮龙说,要持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打造立体化安全监管体系,优化服务管理,探索更多新业态新动能。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副院长王志勤表示,开展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将进一步丰富市场供给,激发创新活力,深入推进数字技术和各行业融合进程,促进行业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加快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对接。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深入组织试点实施,跟踪试点成效,适时扩大试点地区范围。

热点问答

1、本次试点开放互联网数据中心及其下属子项“互联网资源协作业务”,有何意义?

工业和信息化部:该业务首次对港澳资本以外的境外资本开放,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信息通信业对外开放的重大举措。推进互联网数据中心等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将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算力等新技术与千行百业加速融合创新,催生出更加丰富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和数字经济新模式新业态,进一步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2、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对试点地区和我国信息通信业发展将会带来什么积极影响?

工业和信息化部:此次在北京、上海、海南、深圳等四地开展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四地可以结合自身发展定位和资源禀赋,差异化、有步骤地实施试点对外开放工作,加快实现以开放促发展、促改革、促创新的目标任务,进一步促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着力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助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我国信息通信业通过自主扩大对外开放,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市场供给能力和水平,为用户带来更多选择和差异化服务,有利于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为企业营造有利的国际化发展环境,有利于以高水平对外开放为中国式现代化夯实经济产业基础,与世界各国共享数字经济发展机遇。

编辑 白珊珊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李璐 三审 甘霖

(作者:深圳特区报驻京记者 李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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