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开展防止利益冲突专项监督
读特记者 黄子芸 通讯员 颜惊蕾
2020-09-10 08:04

“本人配偶在本人工作辖区内经商办企业,已向组织报备并主动整改,现公示报告如下,请大家监督……”2020年5月,某单位中层干部会议上,一名干部就家属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了特殊的报告公示。

据了解,去年下半年至今年上半年,深圳市纪委监委第七监督监察室干部下沉一线,把监督挺在前面,对4个区134名市管干部开展防止利益冲突专项监督,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利益冲突”问题。随后,深圳市纪委监委深化运用“四种形态”,通过约谈、函告、谈话提醒等方式作出相应处理。

此前,深圳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防止公职人员利益冲突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对相关人员在履行职务、营利活动、兼职取酬、经商办企业、借贷借用、接受馈赠、社会交往、直系亲属从业等十个方面的行为划出“警戒线”。此次专项监督,重点对福田、罗湖、盐田、南山的市管干部执行以上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

“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第一职责。我们按照深圳市纪委监委《日常监督十种方式工作指引》的要求,深入各区,与党员干部面对面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做到督到第一线、查在关键处。”深圳市纪委监委第七监督检查室主要负责人栾广慧介绍,该室编写了《防止利益冲突个人自查报告表》、《<措施>实务问答》,并制定《关于市管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其管辖的地区或业务范围内经商办企业报告及公示工作指引(试行)》,为专项监督有关事项答疑解惑。被检查对象对照《措施》检查发现自身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他表示,专项监督增强了领导干部的廉政意识,细化了市管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该项工作得到了4个区的区委书记和班子成员的普遍支持,不仅市管干部主动接受监督积极上报信息,各区纪委监委还在市纪委监委的指导下将这项专项监督延伸到区属单位。接受检查的干部表示,通过接受监督,既受到了教育,得到了警示,知道了利益冲突的“红线”和“雷区”,又消除了廉政隐患,避免了利益冲突方面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在今后工作中会更加警醒。

专项监督既向监督对象传导了具体可感的监督压力,又切实加强了廉情收集。此次共收集党员干部上报的个人基本情况和利益冲突方面详细信息1000余条,首次对356名干部家属的从业等情况进行了解,这些数据均纳入深圳市纪委监委廉政档案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充实关键岗位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为今后纪检监察工作提供帮助和依据。

编辑 高原

(作者:读特记者 黄子芸 通讯员 颜惊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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