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原副主席李毓毅,获刑11年

长安街知事
2024-08-19 09:28
摘要

据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8月19日上午,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足球协会原副主席李毓毅受贿一案,对被告人李毓毅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据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8月19日上午,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足球协会原副主席李毓毅受贿一案,对被告人李毓毅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庭审现场 图源:荆州中院

公开资料显示,李毓毅出生于1954年10月,浙江上虞人,早年在上海工作,曾任上海市总工会副主席,金山区区长、区委书记,上海市体育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2015年12月至2019年5月任中国足协副主席。2018年2月,他接替马成全任中超公司董事长。

2023年4月28日,李毓毅、马成全同日官宣被查。今年3月29日,李毓毅受贿一案一审开庭。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4年至2021年,被告人李毓毅先后利用担任上海市金山区委副书记、区长、中国足球协会副主席、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足球俱乐部联赛保级、承揽工程项目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1200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李毓毅的刑事责任。

编辑 钟诗婷 审读 张蕾 二审 张玉洁 三审 彭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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