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记者从深圳边检总站获悉,为进一步便利内地与香港、澳门间人员交流交往,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决定,自7月10日起,为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非中国籍人员签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据介绍,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非中国籍人员,因投资、探亲、旅游、商务、研讨、交流等短期入境事由来往内地,可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委托的香港中旅集团、澳门中国旅行社递交办理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非中国籍)的申请。经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签发的通行证有效期5年,持证人可以在证件有效期内多次来往内地,每次停留不超过90日。
这意味着,持有该证的外国人通过录取指纹、人脸等信息后,可以经快捷通道查验,实现快速通关。
“我的大部分生意都在这边,新政策对我来说很友好,可以更加顺畅通关,我非常喜欢。”来自法国的John在香港居住了十年,并且拥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经常到深圳、东莞等内地城市出差。
值得注意的是,持证人不得在内地工作、学习或者从事新闻采访活动。通行证受理、审批签发时限为20个工作日。申请人应当前往受理窗口领取通行证,未满18周岁的申请人,可以由法定监护人代为领取。此外,换发、补发通行证时,可向香港中旅集团、澳门中国旅行社或者内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递交申请。
深圳边检总站边防检查处科长林希鹏表示,“我们将做好政策咨询答复,优化现场勤务组织,及时引导符合条件人员前往办理边检快捷通关备案手续,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
编辑 欧阳晨煜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桂桐 三审 甘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