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第一法院能动履职,“一揽子”化解两企三个关联案
深圳特区报记者 申卫峰 通讯员 胡敏怡
05-24 22:59

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委机关报,改革开放的窗口

“要不是第一法院的努力,我们不知道还要花费多少精力和时间处理这个事情,真的非常感谢杨法官和周法官!”企业负责人激动地说道。

曾经的“生意伙伴”如今对簿公堂,各自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奔波于多个法院。近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道滘法庭能动履职,“一揽子”化解两家企业之间股权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一系列纠纷,做到真正的案结事了,助企纾困解难。

2021年,B公司与A公司股东签订《股东协议》,约定B公司向A公司投资入股。按照协议约定,A公司同意B公司以提供客户订单等形式作为投资。然而,B公司因市场环境变化,致使其不能如期履行出资义务,进而影响到A公司的正常运营。期间,B公司又因拖欠A公司货款,致使A公司无法正常支付房屋租金和工人工资。

为此,A公司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起诉,要求B公司履行买卖合同的支付货款义务。道滘法庭承办法官杨玲冰、周彬经了解,发现两家公司之间有多起诉讼案件在不同法院。除了上述案件,B公司也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解散A公司的强制清算诉讼;而A公司股东则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起诉B公司,要求履行出资义务。同时,A公司还申请了财产保全,冻结了B公司银行账户,对B公司的正常运营造成影响。

“双方法律关系复杂,若只针对我们受理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一判了之,是难以真正解决双方的矛盾,调解才是最好的突破口!”杨玲冰说道。

本着“一揽子”解决纠纷的原则,杨玲冰、周彬决定先从受理案件中入手,理一理双方之间的法律义务,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调解。

“B公司出尔反尔,让我们公司蒙受巨大损失!我不会就这样算了。”A公司的负责人说道。

“如今A公司申请了财产保全,我们经营受阻,对双方都没好处啊。”B公司无奈地说道。

看到此等状况,法官轮番“上阵”,对双方进行“背靠背”调解,疏导当事人的不良情绪,营造良好的调解氛围,并设身处地向当事人释法析理,从法理告知双方企业各自应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未来可能面对的法律风险,要慎重处理以免影响公司经营;同时从实际出发,主动提供可行的调解方案。终于,双方当事人愿意由激烈对抗转为积极对话。

法官基于法律与双方实际经营状况的事实前提下,不断缩小双方分歧,找到可行的平衡点,最终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此外,双方企业初步达成共识,双方终止合作关系,即B公司退出A公司。

法官趁热打铁,召集双方对股权关系、买卖合同关系等进行了全盘梳理。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帮助双方企业解决了在终止投资、资产分配、撤回投资设备、支付货款、对第三方债务的承担等方面的分歧。双方企业约定在指定期限向东莞第二人民法院和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撤诉,并申请解除相关财产保全措施。

承办法官杨玲冰、周彬进行案后回访,了解到双方调解结案的案件已全部履行完毕,其他在审案件也确确实实撤诉了。“不仅如此,双方与第三方的合伙矛盾也一并化解了,没有进入法院诉讼程序。”周彬开心地说道。

编辑 温静 审读 韩绍俊 二审 桂桐 三审 唐光明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申卫峰 通讯员 胡敏怡)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