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50余万元的工程款!”原以为要打上几个月的官司,没想到不到一个月就拿到了被拖欠的工程款,深圳某装修公司负责人周先生按捺不住感激之情,“法官设身处地为我们着想,太给力了!”
近日,深圳中院房地产审判庭充分发挥能动司法理念,通过一次调解,化解两宗案件、让三方满意,仅用20多天时间让三家民营企业恢复正常经营,用实际举措暖企助企。
2020年10月,周先生名下的装修公司承包了深圳一家物业公司的一项展馆室内工程。装修公司完工后,物业公司却一直拖欠50余万元工程款及利息。今年8月,装修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物业公司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及利息。
该案的承办法官吴春泷阅卷时发现,周先生的装修公司还陷入另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中。原来,一家不动产管理公司委托该装修公司施工,完工结算时多支付了7.5万元,装修公司一直未返还,被不动产管理公司诉至法院。
旧案未结,新案又起。且两案都采取了保全措施,涉案三家民营企业以往业务往来较多,因两个纠纷导致彼此合作陷入困境,后续的正常经营也受到不同程度影响。
吴法官了解到,三方当事人都期望尽快解决纠纷,摆脱诉累,恢复企业正常经营。通盘考量,案件妥善处理的最好方式就是调解!于是,吴法官立即召集三方来到法院,开展调解。
经过几轮耐心细致的沟通和释法,8月28日,三方最终当庭达成和解。不动产管理公司同意将装修公司需要返还的款项,在物业公司拖欠装修公司的工程款中予以抵扣,即物业公司支付装修公司51万元,三方因两个案件纠纷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终结,装修公司不再向不动产管理公司支付任何款项。
8月29日、9月22日,物业公司分两次付清和解款项,法院按步骤解除了对方的保全措施。至此,两个案件的矛盾纠纷终于一揽子化解。
“案结事了,我们的心结也解开了,接下来可以和往常一样,继续和对方做生意了!”涉案企业的负责人由衷说道,三家企业得以恢复正常经营。
“虽然调解两个案子费了很多时间和精力,但只要能实尽快地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这些都是值得的。”吴春泷欣慰地说。
“这个案件只是深圳中院近来提高司法服务,采取多项举措暖企助企的一个缩影。”深圳中院房地产审判庭副庭长路德虎向记者表示。
据了解,今年以来,深圳中院通过一系列司法举措,实实在在开展暖企护企,加强民营经济司法保障:与市工商联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提出了12项举措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开展涉民营企业长期未结案件清理专项行动、服务保障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项执行行动;建立常态化走访工作机制,重点走访了22家行业协会、商会和66名企业界代表委员,收集意见建议63条;邀请企业家代表走进法院;组织“暖企助企 深法益企言”主题宣讲活动,精准回应企业法治需求等。
编辑 秦涵 审读 韩绍俊 二审 范锦桦 三审 田语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