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名牌”、擅自生产销售特殊标志……看懂这些案例避踩侵权之坑
龙头新闻·黑龙江日报 彭溢
04-24 09:36

“傍名牌”、擅自生产销售特殊标志、误售假冒专利产品、恶意申请商标注册……近日,省知识产权局、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了黑龙江省2023年度十件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以期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示范和警示作用。

知识产权专项执法检查(龙头新闻资料片)

“傍名牌”牟利 罚!

2023年2月,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权利人投诉依法对哈尔滨市松北区某批发部立案调查。经查,该批发部于2022年8月购入韩国某公司生产的三种儿童用餐具,包括“乐高小人”形状的儿童水杯等,并通过网店对外批发。而韩国该公司在中国境内并没有取得权利人许可使用其注册商标。经比对,涉案商品采用的形状和细节构成与权利商标在三维构成上基本一致。办案机关认为,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销售与权利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已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对该批发部作出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商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介绍,该案件是黑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近几年来办理的首例三维标志商标侵权案件。该案的查处维护了权利人合法权益,展现了我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形象。

2023年5月,牡丹江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权利人投诉对牡丹江市东安区某手机维修站立案调查。经查,该维修站虽提供苹果手机维修服务,但在未经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在其牌匾及店铺装潢的显著位置突出使用了与权利商标相同的商标,并标明有“苹果专修”“苹果维修中心”等字样,这会导致相关公众误认为当事人与权利人可能存在加盟、合伙、许可等商业关系。办案机关认为,其构成了侵权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对其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擅自生产销售特殊标志 违法!

2020年1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第三八七号公告,对第19届亚运会吉祥物等7件标志予以特殊标志保护,有效期自2020年12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

五大连池市某超市于2023年8月中旬在来店推销人中购得含有第19届亚运会吉祥物标志的钥匙扣进行销售。2023年9月,五大连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超市立案调查。办案机关认为该超市的行为违反了《特殊标志管理条例》规定,构成了侵犯第19届亚运会特殊标志专有权的行为,对其作出了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商品,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介绍,根据《特殊标志管理条例》规定,未经特殊标志所有人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制造、销售其特殊标志或者将其特殊标志用于商业活动。亚运会、亚冬会相关特殊标志商品实施特许生产和特许经营制度,未经特殊标志所有人许可擅自生产销售特殊标志或将特殊标志用于商业活动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恶意申请商标注册 查处!

有的人想将社会公共事件特有词汇抢注商标,有的人则以虚假材料申请商标注册,均扰乱了商标注册秩序。

2023年9月,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省知识产权局交办案件线索对柳某立案调查。经查,柳某于2023年6月,将与某公共事件相同或近似文字的6件商标通过北京某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予以驳回,并将相关案件线索转交省知识产权局。办案机关认为,柳某的行为构成了恶意申请商标注册,对其作出了警告,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案件线索,对黑龙江某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田某某立案调查。经查,田某某在接受申请人委托代理两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请注册工作中,将未经核实的史志材料作为申请材料提交审查,上述材料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与正式出版公布的史志材料不一致,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提交虚假商标材料。

无独有偶。黑龙江某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及陈某某明知申请人拟申请的商标有可能产生不良影响仍然接受了申请人委托,向商标局提出了商标注册申请。

上述两公司及工作人员的行为,均构成了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的行为。被办案机关分别作出了警告,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省知识产权局在组织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认真办理国家知识产权局交办案件线索对恶意商标注册申请人作出处罚的同时,指导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对相关代理机构依法立案调查,对代理机构及直接责任人员作出处罚,形成规制商标恶意注册申请的闭环,有效打击了商标恶意注册申请行为。

小心误售假冒专利产品

2023年1月,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两件办结假冒专利案件线索,对佳木斯某商贸有限公司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从省外购进的“草本癣痒净”“三蛇磁波透骨贴”等产品外包装分别标注了专利标识,上述外观设计专利有效期均已届满,专利权已终止,且产品生产日期均在专利权终止日之后。办案机关认为,其销售在外观设计专利权终止后生产的仍标注专利标识的产品,属于销售假冒专利产品的违法行为。同时鉴于当事人不知道销售的是假冒专利产品,能够积极配合办案机关调查,主动停止销售,并提供出商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最终,办案机关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同时发布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还有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核苷氨基磷酸酯前药专利侵权纠纷案、伊春市知识产权局处理“一种桦树汁收集袋”专利侵权纠纷案等。

下一步,省知识产权局、省市场监管局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部署,深入推进2024年打击商标专利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持续完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体系建设,强化沟通协作,聚焦重点领域,抓住关键环节,严厉打击知识产权领域违法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作者:彭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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